司法所季度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司法所季度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参考!

  【司法所季度工作计划一】

  一是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善各类材料。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挥乡、村委(社区)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宣传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横幅、资料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是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常规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加强民间纠纷和“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力度,同时完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案卷归档工作,规范司法文书格式;对我乡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登记,并根据轻重缓急、重点难点进调处,确保社会稳定。

  三是计划在六月份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联络员进行一次培训,邀请县局领导或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做培训指导,综合提高各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水平。

  四是继续加强刑释帮教,做好回归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继续坚持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相协调,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释解人员的安置工作。

  五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教育和心理矫正工作。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探索分类矫正方法,依法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报到、会客、请销假、迁居、政治权利行使等管控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六是发挥法律援助维权功能。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强化法律援助外部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司法所季度工作计划二】

  2016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确保安全稳定为重点,完善体制机制,创新举措方法,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提升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矫治科学化和帮扶社会化水平,为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构建管理平台,大力提升管控水平

  (一)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全面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工作,科学测评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确定风险等级,按照“严管、普管、宽管”的要求,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增强管控的针对性。

  (二)严密管控措施。探索对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管理方法,“建立一个管控班子、准备一套防范预案、疏通一条信息渠道、每月一次走访帮扶”,做到底数清、措施实、管控严。

  (三)加大重点人员管控力度。将暴力犯、未成年犯等六类人员作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部纳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管控,严格落实“每周一电”、“每月一报”工作,切实维护社区的安全稳定。

  (四)强化预警机制建设。落实《省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构建帮扶平台,增强再社会化能力

  (一)加大社会帮教力度。根据社区矫正的开放性特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机关、学校、企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强化教育矫正实效。

  (二)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作,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体需求,开设技能培训。

  (三)拓展帮扶服务途径。创建过渡性安置基地,提供临时就业岗位,充分挖掘和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回归融入社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2月份,召开一次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社区矫正工作,布置本年度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可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召开)。

  (二)3月份,开展一次全县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业务培训班。

  完善全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立制度,充实人员,规范流程,有效地与各镇矫正办对接和延伸。

  完善移动管理平台。平台正常运作,数据录入及时,定位正常,监管到位,有效提高监管质量。

  完善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系统。数据录入真实、及时、完整。

  对全县一季度社区矫正工作,联合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对基层各类业务台帐建设进行检查与指导,重点抓好各所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情况,尤其是台帐与档案资料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三)4-5月份,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对全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进行完善、细化和落实。

  (四)加大公益性劳动基地建设力度。在制度、公益劳动台帐、教育效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五)6月份,二季度对各所开展一次基层各类业务台帐建设检查与指导,重点抓好各所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情况,尤其是台帐与档案资料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开展上半年社区矫正卷宗考核工作。

  (六)7月份,开展一次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调研,完成一篇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文章。

  (七)8-9月份,召开一次相关部门协调会,加强各部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配合与支持。与检察院监管科协调,联合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活动。排出好中差,实行科学分类指导。

  (八)同浦口监狱开展共建文明监管活动,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推广基层典型经验。

  (九)10-11月份,督促各镇矫正办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完善台帐、档案管理工作。

  (十)12月份,开展下半年社区矫正卷宗考核工作。对全年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上报相关年度报表,迎接上级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