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一)明确活动主题。总局决定,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这一主题直观地表述了税收、发展、民生之间的联系,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普遍接受,公众认知度较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总局和省局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3年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将以“感恩小平。地税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为宣传重点。各级地税机关务必紧紧围绕总局确定的宣传月主题,围绕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税收的职能作用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本质,深入宣传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进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早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制定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宣传力量,进一步强化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经费保障、激励考核和资源共享,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密切与各级国税部门协作配合,为税收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创新宣传形式。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批针对性高、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通过生动活泼、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努力增强税收宣传的吸引力、辐射力和渗透力。各单位应于2013年5月10日前完成税收宣传月工作总结,推荐1-2个优秀创新活动项目(附相关文字及音像资料),填写《税收宣传月新闻宣传活动统计表》,统一报送至市局(办公室)。市局将对各单位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