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本制度。
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可自行选择是否入住;凡是住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行政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入住宿舍人员。
入住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总则
一、员工离职(自动辞职、自离、辞退等),应于离职交接完当日搬离宿,不得借故拖延。
二、每间宿舍设立宿舍长,其工作任务如下: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护整洁,维护秩序,水、电及门户管理;
三、住宿员工必须服从行政人事部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四、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五、人事行政部汇同各宿舍长检查宿舍环境卫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若有违反可处以5-20元罚款。
六、宿舍所有器具设备,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若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担负全部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0-30元罚款。
宿舍基本管理制度
一、住宿员工应当服从行政人事部及宿舍长的管理与监督;
二、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出入时间;
五、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七、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八、宿舍卫生,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打扫;
九、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人事行政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5-30元罚款。
十、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可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屡次不服从管理人员监督、指挥;
2.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3.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或留宿外人;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5.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6.有盗窃行为。
一、卫生责任范围
1.各宿舍卫生由入住员工轮流打扫,个人区域卫生有入住员工自己负责;
2.个人使用的`橱柜均由个人自行打扫;
3.床上用品按规定统一方向叠放;
二、卫生管理要求
1.员工入住期间,应维护本宿舍环境清洁,轮流打扫卫生(轮值表由宿舍长制定并张贴于门后),行政人事部将会同各宿舍长不定期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将依照本制度予以处理;
2.宿舍卫生做到“六净”、“六无”:“六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床、洗漱用品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3.床位做到“四齐”:即每天被褥统一方向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床下鞋子摆放整齐;
4.保持墙壁清洁;
5.使用和保管好电器,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就关灯;
6.室内所有物品摆放整齐;
7.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清理,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或其他公共区域;
8.保持卫生间、浴室的卫生,便后放水冲洗;
9.各宿舍实行门前三包,门外走廊由值日人员打扫,严禁将自己门前垃圾堆放在他人门前。
相关费用
一、宿舍及其配置
1.公司为有需求的员工提供免费宿舍;
2.宿舍永久性配置包括四个上下层铁床、人均一个衣柜、一台1.5P空调、两个风扇、一台热水器,以上物品员工免费使用;
3.宿舍临时配置包括扫帚、拖把、垃圾铲各一个,一年可免费更换一次,一年之内损坏或丢失由宿舍人员自行购买。
二、水费、电费
1.用水
公司每月为员工提供免费用水1吨/人;
2.用电
2.1公司每月(除7月、8月、9月)为员工提供免费用电5度/人;
2.2考虑到每年7-9月为高温季节,故在此3个月份内,公司每月为员工提供免费用电20度/人;
2.3宿舍住宿人员低于3个人,在此3个月份为每个宿舍免费提供60度电;
3.煤气
煤气费用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半,需要购买煤气时,宿舍长填写申购单,并全额收取费用,申购单由厂长签字后与购买费用一并交与采购员,采购员安排煤气,由公司承担的一半费用在当月工资中补给。
4.水电超出以上规定数量由每间宿舍员工平均分摊,财务人员负责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设,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之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条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应向综合部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入住,未经批准不得入住。
第四条经批准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部门安排,不得擅自变动床位,不得留外人过夜。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部门领导批准的不受此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吵闹、酗酒、打架以及进行其他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六条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放高音响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夜间最迟应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大门)。
第七条晚上11:00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第八条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严禁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第九条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
第十条: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凡故意损坏床铺、用具、门窗等公物的处以十倍罚款。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区、楼梯、走廊等处乱扔果皮、纸屑或倒泼脏水等。不得从楼上向下倒水、扔抛杂物;每幢宿舍楼按楼层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卫生清扫轮值制度。当值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第十二条凡离职员工必须当天搬出宿舍,不许继续留宿。离厂人员办妥离厂手续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员在场时收拾自己的行李,无人在宿舍时不得收拾行李离开。
第十三条严禁将报纸、书刊或其他杂物丢进卫生间便盘,违者除承担疏通维修费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罚款20—100元(有明确罚款数额的条款按条款规定处罚),属累犯的可按罚款最高额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