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秘书处规章制度

时间:2021-08-31

学生会秘书处规章制度四篇

  1学生会秘书处规章制度

  秘书处作为保证学生会内部沟通组织的部门,且担任着学生会与各个班级之间信息传递的特殊功能。所以保证秘书处工作的通畅性,时效性,和可靠性是十分重要的。为了实现以上各项特点的完整。特此设置学生会秘书处工作规章制度,用以更好的完成本部门工作。也请借此制度,使外界有监督,指导本部的依据。

  一:例会项目

  1:如无放假或特殊情况,秘书处应每周组织学生会和各班班长展开例会。且秘书处具有确定会议地点,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时间地点的义务。且不得私自更改会议时间地点。

  2:举行会议期间,秘书处应有组织会场纪律,点名等责任。

  3:如有突发情况需要临时通知紧急会议的,应由秘书处通知参会人员且安排会议大项。

  二:班级评比

  1:秘书处应在每周一,中午之前计算出财经系各个班级的班级量化考核评比。应发布到财经系官方博客上并予以备份。除特殊情况外迟发文件属于秘书处违规。

  2:秘书处应沟通学生会各个部门,在周日晚班会结束之前,把各个部门的检查结果采集完整。进行计算。

  3:在每周一班级评比公示以后,应给与各班两天时间检查结果。公示应在周三晚结束。如有疑问的秘书处应给予调查。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修改并给予当事人道歉。公示两日后封单。任何数据将不予修改。

  三:学生会内部工作

  1:应做好构建学生会内部管理。沟通联谊各个部门。做好维护学生会团结的工作。

  2:应在每月开头,和次月结束,向学生会各个部分收取每月工作计划和每月工作总结。且学期结束的时候收取各部的学期工作总结。

  3:应积极配合其他学生会部门的工作。在其人员不足和工作有冲突的时候给予义不容辞的支持和帮助。

  4:应该做到从学管办传递信息到学生会和从学生会传递给各班信息的义务。且应保证时效性。

  以上是学生会秘书处的工作制度。如有更新。应以最新制度为准。此制度从指定公示之日起实行。如和学生会总条例有冲突,应以学生会总条例为准。本制度仅具有约束秘书处的效能。不对其他部分实施影响。

  2学生会秘书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秘书处作为学生会主席团工作、各部协调工作的重要机构部门,在整体学生会工作中起重要作用,本着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精简工作量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秘书处各成员工作职责秘长职责。

  1、协调主席团,整体把握学生会工作动态,在各项活动及学生会各部常规活动中进行有效指导。

  2、针对系学生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改革建议,或组织主席团会议、部长级会议、全体学生会会议,负责主席团会议的记录工作。

  3、审议各部提交的工作改革办法。在重大活动中,及时组织、协调。

  4、对秘书处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做好承上启下的工作;根据学生会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与副秘书长进行沟通交流。

  5、负责秘书处工作的审核、落实和工作总结,协调秘书处开展工作。

  副秘书长职责

  1、配合秘书长做好主席团工作的安排和落实。对秘书处秘书进行工作分派,确保各部、各班工作具体到人。

  2、主持秘书处常规工作,安排各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值班,确保学生会工作照常进行。

  3、负责学生会部长级会议的会议记录。各项资料归档工作必须安排到个人。

  4、负责部内各组工作的分配、调控,协调秘书处成员与其它部门成员之间的关系,并对部员的表现进行评估考核。

  5、负责部内成员的档案和活动资料的管理。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部员,关注他们的进步,为他们的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6、负责秘书处内部工作,协调委员之间的关系,在内部工作会议时向秘书长反映委员的表现和工作情况。

  秘书职责

  1、按照分工对学生会各部、班内情况进行资料存档和工作监督。

  2、负责协调各部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对各部各班资料进行存档归类,安排每周的学生会会议,按时收缴会议记录和活动相关资料。

  3、并对各项通报进行归档存放。对各部所上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定期的汇总和整理。

  4、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在活动的策划审核时发挥创新意识,提出富有创新性的建议和倡议。

  5、团结协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做好每次例会的会议记录,登记会议出勤情况、汇总会议结束后的意见及讨论结果。

  6、协助其他各部门完成各项活动的`后勤工作,如资料收集、场地布置、秩序维持等。

  7、负责对学生会成员的通知及其联络工作。

  第二章规章制度

  一、日常:

  1、秘书处成员要严于律己,遵守学生会的管理制度,互助共勉,树立秘书处良好的形象和声誉,如发现部内成员有严重损害秘书处形象的,当即予以辞退;

  2、秘书处成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秘书处或学生会的名义有不当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批评,警告、直至辞退;

  3、秘书处成员在执行工作中,出现错误应追究该组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如因主观原因出现一次重大错误或者三次小错误,即予以除名;

  4、秘书处成员如察觉自己无法胜任秘书处工作,可以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提出辞职,并上交辞职报告。经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根据实际情况,得到老师同意,并且工作移交完整后方可离开秘书处。

  二、会议:

  1、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或于每周三下午4:30召开内部工作会议,委员应准时参加例会,例会前专设一名委员登记本次例会的出勤情况并做好会议记录;

  2、部内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无关的话题,保证讨论的议题顺利进行;

  3、委员应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对于有异议的地方可以会后讨论解决,或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提出;

  4、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请假并说明理由,事后明确会议内容,委员迟到、早退达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予以内部处理。

  第三章奖惩条例

  为了提高部门成员在工作上的责任意识,加强部门内部管理建设每学期将对部内委员工作成绩进行评定,特拟条例如下(实行百分制)。

  委员最终考核成绩有两部分组成,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对其考核成绩分数占总分的60%,委员自评成绩占总分的40%;每位委员的基础分为70分;严格按照分数高低评选出优秀委员;每次评选优秀委员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20%。

  奖惩细则

  1、及时传达各项任务加2--5分/次,不能及时传达工作任务将视其情节扣2--5分/次。

  2、积极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视其效果加2--5分/次,对不能完成任务而无情况说明者将视其情节扣2--5分/次。

  3、在执行工作中,认真负责加5--10分;玩忽职守,扣5--10分/次。若造成严重后果、有损学生会或部门形象者,将给予警告或开除。

  4、在活动策划及开展中,提出创新意见者加2--5分/次。

  5、对于每次例会,应准时参加,生病或有事应事先请假。无一次缺勤者加5分;如无故缺席扣其5分/次,迟到扣2分/次。

  6、秘书处委员参加秘书处活动一律不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