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规章制度范本三篇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下面是关于员工规章制度范本的内容,欢迎阅读!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下午 1时 30分至 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5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次者扣发全勤奖 50%,达 5次者扣发 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 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一、目的
为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素质,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为顾客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xx超市全体员工。
三、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前,应认真检查仪表仪容是否规范,工牌是否佩戴规范。
(2)在指定区域排队,准备参加班前会。
(3)班前会时,认真听讲,服从安排。
(4)班前会完毕后,根据开会内容,进行补货、清洁及开店前的准备工作,迎接顾客到来。
(5)整理陈列商品,及时补充商品,做到库有柜有。商品陈列要达到整齐、清洁、丰满、美观,要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陈列,既要方便顾客挑选,又要摆放安全。
(6)整理检查商品,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和“三无”商品(无品名、厂名、厂址)一律不准上柜。
(7)检查标签和广告标识,做到标识准确,一货一签(散装除外),货签对位,字迹清楚,POP悬挂规范。
(8)备好零用钱和包装用品,售货工具(扎口袋、封口带、扎口机、电子秤、刀、剪、夹子、小票、笔)。
(9)在超市通道遇见顾客时,应主动给顾客让道。
(10)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就餐,并保证正常工作进行。
(11)出入员工通道时须佩带工牌,不许携带私人物品进入超市。
(12)员工下班时,不得在超市长时间逗留、闲聊。
(13)防损、防火安全
①每位员工应具备较强的防损、防火意识,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生。
②在营业现场发现盗窃行为及现象时,应立即制止,并迅速通知管理人员。
③用水、用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下班认真检查水源、电源的关闭情况。
④见到顾客遗失的财物应立即上交服务台。
⑤防火卷帘门下不允许放置任何物品。
(15)班前会
①员工每天列队召开班前会,管理员按排当日工作,并检查员工仪表、仪容情况。
(16)交接班
①交接班前,早班员工应将交接班内容(如班前会内容;商场布置的工作;上午销售中的问题;商品情况等)记录下来,确保交接内容全面、准确。
②下午班员工换好工装,戴好工牌,自查仪表仪容符合要求后,提前10分钟方可进入专柜交接。
③交接完毕,早班员工应迅速离岗。
④上、下班员工不许在营业现场更换工装及整理仪表仪容,下班员工严禁在本岗位逗留,与在岗员工闲聊。严禁因交接班而影响接待顾客。
第二条 上 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 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 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 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 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 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权力。
第七条 奖 惩
(一) 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建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为了使住宿的每位员工更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好员工宿舍的正常秩序,伊犁办特制定本制度:
1、宿舍内所有的公共财产(如电视机、卫浴设备、厨具、门窗,床上用品等见宿舍用品明细单),每个在住员工不得随意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
2、爱护宿舍卫生,不准在宿舍内丢垃圾,每天安排员工打扫室内清洁卫生,同时希望大家能珍惜我们的劳动成果,凡不执行者处以10元罚款,罚款将在工资中体现,如遇特殊情况,需讲明原因,由第二天的人员自动替补。
3、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除了传真机以外,其他的电器只要人不在必须断电,养成一个随手关灯、关水的好习惯。
4、不得在宿舍内吸烟,以防火灾的发生。
以上奖惩制度即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