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赛策划方案

时间:2021-08-31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比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湖北地方经济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本科生院

  (二)承办单位:计算机学院

  (三)协办单位:国际软件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四)组委会:大赛设立组委会,周叶中任组委会主任,张绍东任副主任,赵菊珊、彭启智、王少雄、李好、王丽娜、贺赛先、姚中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五)专家委员会: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张绍东任主任,吴红波、张沪寅、徐新、桂浩、潘励、周耀林、钱俊、夏清华、黄静等任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六)工作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工作委员会,赵菊珊任工作委员会主任,朱俊勇、丁家玲、杨志东、冷俊、朱炜、徐国章、王园、赵健、黄建忠、陆一、王毅为成员,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

四、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互联网+”传统产业、“互联网+”新业态、“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其它等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5.“互联网+”其它:其它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