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野性的呼唤》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20xx年1月的寒假里,我完完整整地看完了日本著名的作家惊鸠十写的动物小说——《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详细地记录了发生在日本奄美群岛上有趣的事情。它里面介绍了许许多多动物,比如:鼯鼠、麻雀、野猪和波布蛇等动物。
我最喜欢的是南岛野猪中一个家族的头领——白耳朵,它非常聪明。有一次,野猪们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白耳朵于是带他的一家子出去找食物。因为最近村民们在捕野猪,所以他们将野猪们最爱吃的白薯放在陷阱里,等待野猪们上钩。白耳朵们来到了白薯地里,看见一个个红通通的白薯他们直流口水。就去吃白薯,刚一走进白薯地就开始吃起来。等到它们吃饱了,只见白薯地里的铁栏门一关,才发现进了村民们的圈套,白耳朵不慌不忙地叫它的一家子刨土,它们刨啊,刨啊,终于从门底下的洞里逃了出来。
这名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使命是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大自然,更完整地认识我们的朋友——动物。在这里,我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猎杀小动物。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
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不知道大家读过没有,我从中悟到了一个“理”:强者为尊。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所有的一切,都以实力说话。在小说主人公(狗)巴克的社会里,只有学会“野蛮”,你才会有活下去的可能;只有学会“野蛮”,你才会有生的希望;只有学会“野蛮”,才是王道,才是生存之道。
是否觉得,你所处的社会处处充满文明?不知野蛮是为何物?那么,举例说明如何:
当你被一群人围殴时,你不得不还手。这,就是“野蛮”,“野蛮”可以维护你的尊严。
当你外出郊游,却忘记带食物时,你不得不去猎取食物。这,就是“野蛮”,“野蛮”可以让你生存下来。
……
现在,你是否还觉得你的周围充满文明?是否还不知野蛮为何物?
正是因为野蛮,使这个简单的世界变得复杂繁琐,正是因为有了野蛮,人类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本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