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查报告三篇
在生活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自查报告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今年以来,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市紧紧围绕省定环保目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深化整治,狠抓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有关精神,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下达了《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平政〔20xx〕35号);将减排指标纳入了市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同县(市)区政府及重点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细化减排任务,明确减排责任,建立了完善的减排监督管理体系。今年省定减排目标是:削减cod1400吨、so2100吨。截止9月底,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监管减排等措施,净削减cod2425吨、so28966吨,提前超额完成省定年度削减任务。
二、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按照《河南省环保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制定下发了《20xx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平政办〔20xx〕24号)、《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平政办〔20xx〕51号),明确整治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和整治责任人、监管责任人,确定了整治标准和完成时限,认真组织整治,积极扎实推进。
(一)电力(热力)行业整治。按照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要求,我市今年应完成4家6台火电机组的脱硫任务。目前,叶县蓝光电厂(1×13。5万千瓦)、平煤集团坑口电厂(1×6万千瓦)、平东热电公司(2×20万千瓦)3家4台机组完成了脱硫任务,且分别通过了国家和省环保部门组织的验收;姚孟发电公司(2×30万千瓦)脱硫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90%,11月底建成、12月份投运。
同时,积极落实省政府关停小火电机组计划,已关停宝丰火电厂2×1。2万千瓦、鸿翔热电公司2×5万千瓦共4台小火电机组,汝州火电厂4×1。2万千瓦小火电机组10月底关停,其它应关停小火电机组年底关停到位。
(二)炼焦行业整治。在20xx、20xx年整治的基础上,今年对保留的14家焦化企业进行了深化整治。目前,已按省整治标准要求全部完成任务,正在邀请省环保局、市人大代表、市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对焦化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三)水泥、耐材行业整治。我市今年应淘汰6家16条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目前,宝丰县水泥厂,宝丰双城水泥厂,平西水泥一、二厂和郏县天广水泥厂等5家13条生产线关停到位;鲁山淅水集团水泥厂10月底关停到位。10家耐火材料厂的停产治理任务,我市一律按关停要求全部落实到位。
(四)化工、制药行业整治。今年我市有飞行化工集团、鲁山农友化肥公司和华利药业公司3家水污染深化治理任务。目前,3家企业的治理方案已通过省环保局评审,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五)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整治。今年4月份编制完成了《平顶山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全省首家通过省环保局评审,并已报省政府审批。目前,白龟山水库环境治理等整治工作正在抓紧组织实施。
同时,又积极开展了煤矸石、小洗煤、小煤堆等专项整治和秸秆禁烧工作。
三、省定目标完成情况
省定我市环保目标共7个方面27项。其中主要污染物减排已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大气环境
质量达标天数已接近全年目标,其它任务完成阶段目标。
(一)环境质量目标
大气质量。截止10月14日,市区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5天(同比提高38天),距省定年度目标(259天)还有4天;优良率88。9%,同比提高13。3个百分点。
出境水质。截止9月底,我市三个出境断面(沙河舞阳马湾、澧河叶舞公路桥、八里河舞钢石庄桥)总监测次数54次,达标次数43次,综合达标率为79。6%,超省定目标9。6个百分点。 水源地水质。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超省定目标5个百分点。
(二)清洁生产审核目标。我市列入省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企业有平煤坑口电厂、鲁山农友化肥公司、华利药业公司3家。目前,审核报告已全部完成。
(三)污染源普查目标。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宣传方案,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经费,抽调人员,认真普查。目前,普查工作按省政府要求全面推进。
(四)新污染源控制目标。严格落实环评评估制度、环境监理制度,严把产业政策关、项目布局关、污染物总量控制关,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有效控制新污染的产生。截止9月底,全市新建项目249个,环评、审查审批率100%。新投产项目23个,验收合格23个,“三同时”执行率100%。
同时,加强区域规划环评工作。目前,汝州市汝南工业聚集区的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宝丰县西部工业聚集区的环评报告正在编制。
(五)生态保护目标。《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完成初稿编制,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16个生态文明村的创建任务已全部完成,近期将组织验收;舞钢市生态市建设已完成规划编制;汝州市寄料镇环境优美小城镇建设,已完成80%;宝丰县赵庄乡创建环境优美小城镇,正在编制规划;宝丰县源源乳业公司畜禽养殖污水达标排放治理示范工程正在施工;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及样品采集任务已圆满完成。
(六)辐射管理目标。对134家(放射源544枚、射线装置157套)涉源单位建立了一源一档身份证管理制度,例行专项检查;对今年废弃的16枚放射源全部送省废源库进行处理,安全处置率100%;杜绝了放射源丢失现象和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执法监督及能力建设目标。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截止9月底共立案76起、查处49起、执行到位31起;省下达的28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和联网任务,已安装23家49套,其中8家17套实现了与省环保部门的联网;同时,加大投入力度,配备了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监测及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及营运情况
污水处理厂。我市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有7座,其中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满负荷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已通过验收;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完成验收监测;宝丰县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75%以上、舞钢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70%以上,正在进行验收监测;郏县、鲁山县和汝州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50%以上,正在抓紧配套管网建设和调试;叶县污水处理厂已完成80%的工程量,11月底建成投运。各县(市)已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垃圾处理场。省定任务是6个县(市)垃圾处理场开工建设。目前,汝州市垃圾处理场建设已完成80%的工程量;鲁山县、郏县垃圾处理场土建工程已完成60%;宝丰县、叶县垃圾处理场已开始土建施工;舞钢市垃圾处理场厂址已确定,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各县(市)已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
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经建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五、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一)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编制了《平顶山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印发了《平顶山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平政办〔20xx〕24号),对水库综合整治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组织环保、公安、库区周边乡(镇、办事处)等单位进行集中行动,取缔养鱼网箱90箱、抬网13家、机动采沙船38艘、机动旅游快艇30艘、库区周边餐饮点10家、家禽养殖点2处,拆迁水库违章建筑30处。通过整治,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周边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清理整顿工业区的环境违法情况。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市重点对平顶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宝丰西部工业聚集区、明源科技工业园进行了专项整顿。3个园区内有工业企业24家,23家进行了环评。对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普汇电器公司,已责令其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环保设施未达到环保审批要求的的豫龙建材厂、长城洗煤公司,采取了责令停产整顿措施。
(三)造纸及涉铅行业清理整顿情况。我市有造纸企业4家、涉铅企业1家,均不属于关闭淘汰范围。4家造纸企业中,舞钢市海明集团采用黑液提取—浓缩—干燥、中段水净化—生化处理工艺,平顶山市运发纸业有限公司采用物化—生化污水处理工艺,两家企业cod排放浓度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郏县恒涛箱板纸厂和郏县王集造纸总厂长期停产。1家涉铅企业为鲁山县有色金属冶化公司,配套有环保设施。
(四)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情况。9月3日,市政府对华利药业公司下达了《关于责成河南华利制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土霉素生产线的通知》,查封了土霉素车间的种子罐和发酵罐,对废水排放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污水排放达标。同时,督促该公司加快废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省定氨氮指标过严,我市沙河马湾和舞钢八里河出境水水质稳定达标难度较大;二是由于资金筹措困难,11月底完成与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汝州寄料镇)配套的乡级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任务难度较大;三是县级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度相对缓慢。
对照省定目标,结合存在的的问题,下步我们将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整治。对应关闭的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严格按照拆除设备、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清除原料的标准,10月底全部关闭到位;对焦化企业,严格验收标准,整治不达标的坚决关闭;加大煤炭经营场所整顿力度,组织集中行动,全面取缔非法经营的小煤堆等“四堆;巩固和深化燃煤锅(窑、茶)炉整治成果,对68台列入关停计划的锅炉关停到位;督促姚孟发电公司脱硫工程12月份建成投运,监督各电厂(站)使用灰份低于35%、硫份低于0。5%的燃料;深化矸石山综合治理,提高矸石综合利用率。
(二)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对重点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的治理和监管力度,确保各企业外排水稳定达标排放;监督市污水处理厂满负荷、稳定达标运行;督促飞行化工公司、华利药业公司及鲁山农友化肥厂加快废水治理工程施工进度,确保11月底建成投运;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和验收的督促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全面落实减排任务。集中财力、物力,采取切实有效的督促措施,确保各项减排工程如期完成;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腾出环境容量,扶持引导起点高、技术新、污染少、效益好的清洁节能型产业。(四)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对照年度目标,加强督查,跟踪问效。10月下旬,市政府将组织市目标办、督查办和环保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环境优美小城镇建设等进度较慢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迟缓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通过新闻媒体上曝光。年底,对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环保目标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位,实行评先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各位领导,我市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坚决圆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