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教学计划汇编八篇
时间过得飞快,我们的教学工作又将续写新的篇章,是不是需要好好写一份教学计划呢?以使教学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提高自己的教学质量,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学计划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教学目标
初二物理第一学期主要任务有五单元的内容,分别介绍声音、光、物态变化、电路四个方面的内容。教材改革以后,目标重在培养学生对物理的兴趣,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物理与社会怎息息相关,要使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除了知识的传授,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本学期初二物理的教学力争平均分、优良率、及格率和各项排名都有所提高。
二、教材分析
新教材主要是要求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尤其要求学生将知识与社会相联系,因为新教材增添了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就是“科学、技术、社会”,目的就是要学生动手动脑学物理,理解物理并应用物理。而新教材不设习题,也说明了新教材对培养学生的新的要求。学生只需理解了所学的物理知识,然后与身边的现象相联系,学会理解和分析身边一些常见的现象。教学过程中关键是培养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
三、班级情况分析
初二 班的学生上课纪律良好,但学生的理解能力不够强,学生在课堂上表现不够活跃,回答问题不够积极。
初二班的学生上课纪律好,且学生比较活跃,对新教材比较能适应,但也欠缺学习的主动性。
总的来讲,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的主动性都有待加强,需要对学生进行思想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做好教育常规工作
1、认真钻研教材、教参,认真备课,上好第一堂课,认真批改作业,鼓励学生提问,耐心给学生讲解。认真做好备课、上课、课后总结的工作。
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吸取物理科有经验教师的教法,多向他们提出问题,尝试找到更好更适应学生的教学方法。
3、加强阅读,多些了解新闻、新科技,在教学过程当中与学生分享,提高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
4、优化课堂教学,严抓纪律,积极开展物理实验,也多些实验演示,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令学生勇于讨论,多思考,多观察,多动手。
(二)、基础知识教学
1、新教材要求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点不多,所以在课堂上对于知识的讲解更着重于将知识用于现象的分析和理解当中。
2、将各知识点归纳、总结和分析,每讲完一章书都进行测试,让学生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教学的内容。
3、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三)、教学实验
1、课堂实验演示
课前准备好实验用具,并先作实验演示,看检查实验的可行性,保证课堂上实验成功。
2、学生实验
课前将实验的要求同学生讲清楚,让学生明白实验的目的,并顺利地进行实验。培养学生动手、思考、和观察等能力。实验后检查学生的实验册,看学生实验的结果,从中发现问题,看学生是否掌握了实验的方法和理解所学知识。
(四)、情感教育
教学过程中进行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和环境教育,加强学生的环境意识,将所学知识与社会实际相联系,提高学生的思想高度。首先对学生的期望不能过高,要理解学生的实际能力,尽管老师对重的内容细嚼慢咽,重点内容重点过关,但学生还是不回去消化,因而造成成绩的两极。要解除这种现象,应从三个方面下手,第一、国家要重视初中物理教学条件的投入,创造良好的条件来配合教材的改革,第二、教师要针对教师的教,学生的学等薄弱环节巧下工夫;第三、辅助后进生加强知识的巩固。
一、 教学计划执行工作由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在每学期的第十周前上报“长春理工大学调整教学计划审批表”,然后由教务处下达《学期开课计划表》,在学院汇报基本数据基础上,教务处负责制定校历,并组织、协调和落实制定年度执行教学计划任务。
二、 各院系根据教务处的要求组织本院系各专业教研室,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拟订专业年度执行教学计划初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本院系教学干事处统一审议、修改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三、 学院制定教学计划执行表时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所有内容,对于任何因计划制定人不认真而造成的漏课,多课及重复课的现象将按照有关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 教学计划执行调查表制定后经教务处批准后,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根据年度执行教学计划落实每一课程的教师、大纲、教材,安排好各教学环节,并据此进行教学管理。
五、 教学计划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一般情况下不做大的变动。在执行过程中根据需要确需做个别调整的必须由专业负责人在学校下达制定《学期开课计划表》之前提出调整意见并填写《长春理工大学教学计划执行变更申请表》,经所在院、系论证同意,报教务处由主管处长审批后,方可执行调整方案。若属实施重大教学改革项目,需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六、 《学期开课计划表》中设置的课程及教学环节是学校要求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保证完成的教学基本任务,承担这些任务的教学单位和部门要负责落实开课的一切条件,确保教学计划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 每学期教学任务及课表是根据年度执行计划所列课程及学时要求安排的,未列入该计划的课程及环节未经批准一律不予安排。
八、 凡已经批准执行的教学计划,任何人必须严格遵守,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开、减开、更换若干门必修课程(含必修课的实践教学环节)。凡未按规定报批而擅自更改教学计划者,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九、若为了完成更大教学改革项目而进行教学计划较大幅度调整,需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主管校长审批方可调整。
第一条 高等学校教学计划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总体设计的具体体现,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环节。
第二条 教学计划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教学计划的制订、执行和修订是高等学校最重要的教学立法和执法活动之一,必须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进行。
第一章 教学计划的制订
第三条 根据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教学计划由学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组织制订。学校通过教务处结合各类专业的具体情况安排落实。
第四条 制订教学计划的工作程序:
1.教务处提出各专业制订教学计划应遵循的原则和指导意见,经学校审批后,作为学校的文件发至各系、各教研室;
2.各系根据文件的要求,组织本系各专业教研室,按专业培养目标拟订专业教学计划初稿交系;对于某些按学科大类培养的包括若干专业的宽口径教学计划,由系主任直接主持,有关专业教研室派人参加拟订;
3.各系应对本系各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审议、修改,由系主任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教务处;
4.教务处对各系(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审查并报校长审批。经校长批准后的教学计划,即为学校法定文件生效执行。
第五条 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
1.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业务规格、基本要求和学制;
2.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及课内外学时学分分配;
3.教学进程表;
4.必要的说明与统计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