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1-08-31

【热门】安全承诺书8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在写作上,承诺书有一定的书写规范。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承诺书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承诺书 篇1

  华晋明珠矿安监处全体人员在此承诺,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严格按照华晋公司要求,积极落实“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的内容与目标,努力监督检查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围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的内容与目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我矿下发的各项文件、制度。

  三、严查各类隐患问题,严格监督隐患整改全过程,严肃查处各类三违现象,坚决做到“有患必整、有违必罚、绝不手软”。

  四、坚持学习培训制度,认真学习煤矿相关安全知识,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五、绝不贪图小恩小惠,坚决做到“不卡、不拿、不要”,秉公处理各类隐患与三违行为。

  我们安监处全体人员在此承诺,如有违反上述内容,自愿接受相关处罚决定。

  承诺人:

  xx年10月15日

安全承诺书 篇2

亲爱的同学们: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二,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三,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四,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坚决杜绝大中型餐饮单位在包厢和大厅内用"一盆水"和"一块抹布"擦洗茶杯,酒杯等餐饮具陋习的发生。

  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承诺书 篇3

  1、进入校园的电动车、摩托车安全性能必须保持良好。车身牢固,制动、转向、车铃或喇叭、前后灯必须齐全有效。

  2、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园内应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3、电动车、摩托车实行通行证准入制,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需配备由保卫处发放的车辆通行证(置于车身前部)方能通行,没有配备通行证的电动车、摩托车禁止在院内穿行。临时进入学院内的电动车、摩托车需在门岗说明理由、登记后方能进入校园。

  4、越野摩托车、大功率赛车及噪音较大的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并禁止在校内行驶。

  5、电动车、摩托车通行证不得涂改、挪用、伪造、重领或冒领。否则,保卫处有权收回通行证,无通行证车辆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6、电动车、摩托车通行证遗失后,应在七日内,持遗失证明、本人身份证明,携车向保卫处申请补办,同时交纳工本费。不得利用补办车辆通行证等理由进行套号行为,一经发现将收回通行证,不得再次办理。电动车、摩托车车主因毕业、离职等原因不在学校工作、学习时,须将通行证交回保卫处进行回收,工本费不予退回。

  7、学院在每栋宿舍楼下设置电动车充电场所,所有电动车须到指定地点充电,禁止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一经发现将撤销该车通行证,不得再次办理。

  8、 电动车、摩托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没有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靠右边行驶,不准逆行。

  9、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内一律限速20公里/小时。

  10、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保卫人员、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学院举行大型活动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堵塞交通;

  11、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齐全或安全设备失效的电动车、摩托车;

  12、一辆电动车载人不得超过一人(不含驾驶员);禁止使用电动车、摩托车、拖带车辆;

  13、不准酒后驾驶;不准超速行驶;驾驶电动车时严禁打电话;

  14、不准双手撒把骑车,车辆之间不准相互追逐、打闹;不准并排驾驶;

  15、电动车、摩托车载人、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一百五十厘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十五厘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三十厘米;

  16、要在确认自己有能力安全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的情况下,方能在校园内驾驶电动车;

  17、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必须经校保卫处批准,按指定路线行驶;

  18、电动车、摩托车不得配装大音量音响设备,不得进行拼装或改装。

  19、电动车、摩托车应当在指定区域内停放车辆,并做到停放整齐有序;未设停车点的区域,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停放整齐。停车后要带走车上物品,并锁好车头锁和车轮锁。

  20、校园内尽量不要开启车辆警报器,(按照国家标准,如因雷声、冰雹、降雨、车辆驶过、车外人员轻触车体等情况导致报警,表明该报警器不合格。)如打开了警报器,发现警报器响时要及时前去查看,如属无故报警的要主动关闭警报器,以防止警报器无故报警打扰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教学区在日常上课期间,宿舍区在休息期间禁止开启警报器。

  21、禁止利用电动车、摩托车占道从事经营活动。

  22、违反上述规定一次者,视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罚款或其它处罚;违反两次者,除给予相关处理外,保卫部门有权暂扣车辆并收回发放的车辆通行证。

  23、被暂扣车辆的车主超过三十日不主动到保卫处接受处理的,所扣车辆作无主车辆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24、院内电动车、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报交警部门依法处理。本办法只限校内管理,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若政府出台规定在学院所属区域内禁止电动车、摩托车通行的,学院也将禁止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园内通行。

  25、校内电动车、摩托车及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的其它有关规定。

  26、对拒绝、阻碍保卫人员行使职责,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人已详细阅读《学院电动车、摩托车管理办法》,并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该管理办法,服从学校安全人员的指挥,若有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