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1-08-31

【精华】安全承诺书汇编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承诺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承诺书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承诺书 篇1

  一、 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 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教材,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回答指导教师的提问,方能进行实验。 学生必须遵守实验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

  三、 进入实验室要穿着整洁,严禁穿拖鞋、背心。实验时应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卫生。

  四、 实验准备就绪后,须经指导教师检查,方可进行实验;严格按实验要求正确操作、认真观察、深入分析思考、如实记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实验。

  五、 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和耗材,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不准将实验室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六、 实验时要注意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七、 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关水、停气,将所用仪器设备恢复原位。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 实验后,要认真按要求撰写实验报告,认真分析实验结果,精确处理实验数据,不得更改原始数据。

  九、 学生要利用开放实验室做自行设计的实验时,应事先和有关实验室联系,报告自己的实验目的、内容和所需要的实验仪器、材料,经主管教师同意后,在安排的时间内进行实验。

  十、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有关规定处理。

  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人承诺:认真学习《新乡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及《新乡学院学生实验守则》,并且在实验期间,严格遵守文件中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教师管理,保证实验室安全,保证自身安全;按照正确操作规程使用仪器。如因自己违反正常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我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安全承诺书 篇2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法律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承诺在暑假期间应做到:

  一、防溺水。夏季来临,气温不断升高,在无家长看护的情况下不到河边、池塘或沟渠里洗澡、游泳、戏水、划船。要远离水源,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防中暑。夏季气温高,易发生中暑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外出时,记得要备好防晒用具,最好不要在上午10点至下午4点时在烈日下行走。 一旦出现中暑症状,应立即找一个阴凉处坐下休息;同时补充水分,小口慢饮。解开领口扣子,保持身体周围通风,并涂抹或服用解暑药物;经过一段时间休息后,若症状不减反增,应及时就医。

  三、积极预防疾病。夏季是传染病多发季节,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通风,如有发烧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去医院就诊。

  四、食品卫生安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购买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的“三无”食品,杜绝吃不卫生的食品,保证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五、防自然灾害。夏季是各种自然灾害多发季节,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如遇到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风险和暴雨洪水、雷电等情况。未告知家长情况下不随意外出外出,确保生命安全。不准未经家长同

  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提高防范意识。

  六、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走路靠右行走,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随意横穿马路和闯红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注意避让过往车辆。禁止乘坐无证照、违章超载车辆和低速三轮车等运输工具。

  七、禁止去娱乐场所。严禁进入进入网吧、游戏室、台球室、录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八、不做其他一切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事情。

  我们保证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安全快乐的过好节假日。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河源镇中心校 20xx.7.7

安全承诺书 篇3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