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五篇
为了全面贯彻《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维护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严肃教师纪律,充分展示教师的形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本人郑重承诺:
1、不占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含以家庭成员的名义办班、带寄宿生)
2、 不以盈利为目的,利用工作之便, 诱导、暗示、动员、强迫学生参加办学机构补课等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3、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擅自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获利。
5、不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不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复习班、培训班。
6、不在校外固定场所进行教学活动、辅导学生、收取钱物。
7、不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收取钱物。
8、不利用学校设施设备私自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来学生收取钱物。
本人将本着对学校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觉严格履行承诺,以良好的职业形象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校校长: 承诺人(签字):
二0XX年三月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部分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寒暑假从事有偿家教,把教书育人的天职营利化,腐蚀了以奉献和服务为核心的教师职业道德,严重破坏了学校和教师群体的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 恪守职业道德,不做有偿家教
不利用工作之便暗示、互相介绍、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不组织、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教学活动。
二、 专注本职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以教书育人为天职,把精力集中到本职工作上,上好每一堂课。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尽心尽力,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课堂实效,让学生学好,让家长放心,用“佳教”抵制“家教”。 三、 坚持以人为本,关爱每个学生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原则,以学生的成长为第一要务,把学生、家长的需求视为自己的追求。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关爱后进生、转化问题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给学生以无偿的补习与辅导,这是人民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而不是我们以劳动换取报酬的的谋生手段!为了每一个孩子一生的幸福,为了每一个家庭将来的.希望,为了国家与民族的未来,为了教师的人生价值与人格声望,为了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辉称号,我们将履行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
20XX年7月1日
篇三: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20XX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群众满意的教师,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在思想建设方面,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认识,爱岗敬业。以“爱”和“责任”作为师德核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时刻以做“家长放心、社会满意、学生喜爱”的教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坚持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行为,做到:
1、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2、不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学生参与家教,直接或间接获得家长给予的现金或物品。
3、不在居住地或租借场所,自己或与他人合伙进行有偿课外辅导、补习活动。
4、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中有偿兼课。
5、不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
6、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送礼,不接受家长的宴请。
三、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关爱每一位学生,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解疑释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积极配合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促进学生学习进步。
四、凡是从事或参与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举报查实或上级部门查办的违规行为,将参照县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其处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且三年内不得评优评模,不参加职称晋升。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名): 20XX年3月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我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如下几点:
1、不举办或伙同他人举办各类培训班、辅导班,对学生进行收费补课、课外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2不向学生介绍有偿家教机构。
3、不利用职务之便宣传、强制、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4、不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课;
5、不在家中、学校或在校外租用场地从事有偿家教;
6、不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培训机构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7、对学生无偿开展课业辅导和各种文化艺术培训,须向学校申报备案。
8、不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校外培训机构租、借场地或教育教学设备等;
9与有偿家教有关的事情坚决不做。
承诺人(签字): 。。。。小学
校长签字 20XX年 2月 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厅《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本人做出以下承诺: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不以“个别辅导”、“帮助学生”等名义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任何有偿家教活动。
3、不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在工作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4、不暗示、诱导、发动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5、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学生,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的生源。不为其他社会人员、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
6、不在社会培训机构或家教机构兼职兼课。
7、不为社会培训机构或他人进行招生宣传或介绍生源。 本次活动是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开展的,对于加强我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学校欢迎广大同学进行监督。
承诺人:
20XX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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