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xx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水磨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开工前的手续已齐全,施工、监理等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保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xx]709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17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建设安全“十不准两严格”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47号)文件的具体规定要求,努力做好建设安全工作。作为建设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兼并重组整合改造矿井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或代行兼并主体企业全部责任,保证对整合井田范围(包)内的所有矿井实现全面接管,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建设。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规范建设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落实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建设需要的专职安全人员和各种管理人员,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项目建设安全负总责。
四、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做好统一协调管理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多头多面建设。
五、加强施工、监理等队伍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单位人员入场培训和人员的备案及管理工作,严禁施工等单位使用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六、加强项目建设基础工作,为施工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地质和设计等技术资料,做好双电源供电、矿井通风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基础工程及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条件,保证安全投入及时到位。
七、加强建设过程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不安全不建设。杜绝工程转包、违规分包和挂靠资质现象的发生。
八、科学组织制定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采空区积水、积气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教育、队伍建设和演练,熟知应急知识及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工迅速撤出人员。
十、依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照,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建设,不进行任何违法违规建设活动。
十一、自觉接受煤炭、安全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未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各相关方:
我公司有幸中标承建由 投资兴建的 工程,为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该工程顺利进行,我公司及 项目经理 向相关方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使之正常有效运转;
二、按规定设立项目管理班子,并足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三、对建设单位支付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将足额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决不挪作他用;
四、加强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均做到持有效证上岗;所有作业人员均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条文,严格并全面落实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六、公司和项目部均按规定分级实施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七、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教育职工自觉抵制“四乱”行为,现场围墙、大门、冲洗台、道路硬化、材料堆放、建设立面、临建设及餐饮等均符合文明卫生要求;
八、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和社会相关方的监督,认真对待所提出的指令或意见、建议,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按照事故管理规定及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决不瞒报或拖延报告。
以上承诺为本企业及项目经理真实意识的表示,如有违反,愿接受相关方依法或依照依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企业盖章):__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西安市纺织产业园区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为了加强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文明规范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市容环境整洁,保证建设工程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纺织产业园区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和入园企业开口、管网接入等工程作出如下规定:
1、严格按照西安市纺织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科的审批意见及批准的位置、面积、工期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因特殊情况如需变更,应在纺织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科及时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2、施工现场必须张贴项目相应的审批文件,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色彩规格统一、坚固、稳定的硬质隔挡(墙)、封闭施工现场,高度≥1.8 米,下部为0.3米砖砌外粉挡墙,不得有歪斜缺损现象,保持整齐、平直、洁净、严禁敞开式作业。
3、施工单位要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现场应有专人每天负责隔挡(墙)的擦拭保洁工作,确保隔挡(墙)整洁无灰尘、污垢,隔挡(墙)外不得堆放任何物料、垃圾、排放污水等,保证施工场地周围环境整洁。
4、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堆放裸露黄土,确需堆放,应采取绿沙网覆盖,防止扬尘,施工作业中产生的渣土必须及时
清运。在草坪上临时堆放渣土,必须下衬尼龙布,以保护草坪。
5、挖掘道路必须制定周详的施工保护措施和方案,保证交通畅通和道路附属配套管网设施的安全。
6、工地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有专人对施工机械车辆进行擦洗、清运、防尘,车体和车轮带有泥土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施工单位对运输车辆按“两点一线”(出土地点、倾倒地点、运输路线)的要求严格管理,运输车辆证照齐全,加盖安全密封,不得超载、超速行驶、不得沿途抛撒,防止泄漏。
7、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维持和疏导交通,保证安全、畅通。
8、工程施工完毕,路面面层恢复后,施工单位才能撤除隔挡(墙)、钢板等安全设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9、在施工及未验收期间,造成市政工程设施塌陷、缺损,隔挡(墙)倒塌、缺损或发生燃烧、爆炸、电击等造成过往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建设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或法律责任。
10、工程竣工验收后,因管线本身断裂,回填质量所引起的路面塌陷,申请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抢修,园区管委会有权追究建设单位责任。
11、凡违反以上有关内容,并未按期限要求整改的',纺织产业园区管委会将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或在保证金中扣除),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工程名称:天然气顶管作业
建设单位:陕西佰傲再生医学有限公司
代 表:
施工单位:西蓝天然气有限公司
代 表:
审批编号: 电 话: 电 话: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