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炉拆除施工承诺书
篇一:拆除工程安全承诺书
拆除工程安全承诺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腾冲县人民医院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拆除工程建筑物面积约 ㎡
2、拆除标准:按甲方要求拆除范围内的房屋以及渣土清运。
3、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及钢门、钢窗、线路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施工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因不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三、双方责任及权力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材料。
2、负责协商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交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四、其他
l、如果拆火营房拆除,此合同无效。
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
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3、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篇二:城市房屋拆除承诺书
二连浩特市城市房屋拆除承诺书
申请人因 项目建设需要,经二房拆准字( )第 号批准,将在 一带实施拆除,拆除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房屋拆除施工单位 。
本申请人承诺对该项目所引起的所有拆除事项负全责,严格遵守《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责任书》的各项规定并监督所委托单位加以落实。
考核单位(章): 申请人(章):
负 责 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房 屋 拆 除 工 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责任书
一、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实行拆除申请人负责制,拆除申请人必须切实负起有关责任,加强对拆除施工工程的监管,同时应投入拆除安全围护及扬尘污染防治所需水、电等有关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
二、拆除申请人必须保证实施拆除施工的单位具有相应的拆除施工资质等级;保证拆除施工单位的确定采取招投标方式产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与拆除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卫生责任书。在实施房屋拆除前,拆除申请人应将拆除施工方案及协议书送所在区房屋拆除安全监管部门备案,而后方可开始实施拆除施工。
三、拆除申请人应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的各种管线(如煤气、天然气等)的切除、水电的移位及评估手续的办理等相关工作(拆除防尘洒水设施应保留)。对已停电、停水的拆除工地,应按规定接通临时施工用水、用电,以保证控制扬尘及拆除施工的用水用电。
四、拆除申请人应管理好拆除工地的'环境卫生,做好拆除工地灭鼠、灭蝇和及时清除垃圾的工作。在实施房屋拆除时应遵守“先围后拆”的规定。砌筑围墙高度应在2.2米以上,并粉平刷白,按要求书写标语。因市政施工确实难以砌筑围墙的,应按规定设置硬质材料遮挡围护。
五、拆除工地必须设有安全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员。
六、拆除工地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须划定危险区域并指派专人守护。夜间作业应设置警示灯光。有可能影响和危及临近居民和行人安全的,必须按规定牢固设置防护网和安全保护装置。
七、拆除工地应悬挂施工单位告示牌。施工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安全装备,进入拆除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穿着劳动鞋。
八、拆除施工应根据房屋结构,采取自上而下分层拆除,不得立
体交叉作业。框架结构的房屋确需连体倾覆拆除的,距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人行通道必须达到被拆建筑物高度的1.5倍以上,同时应做好减震和控制扬尘工作。凡可能影响拆除安全的框架结构,不得连体倾覆。
九、拆除施工不得擅自占道、占用绿地、阻碍交通,工地内严禁焚烧垃圾和各种废弃物,拆卸下的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及时清理。
十、拆除两层及两层以上的房屋,应按房屋层高进行防尘围护。拆除房屋产生粉尘的必须及时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和房屋旧料、废弃物必须设置垂直运输设施或流放槽倾倒,没有安全监督员在场监管的情况下,不得从高处下抛拆除物。
十一、拆除工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市、区房屋拆除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等单位报告。
十二、拆除申请人未能达到本责任书要求的,由城市房屋拆除监管部门向拆除申请人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和处理。
附: 联系电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