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单位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统一悬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制定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单位达到:具备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要求。
四、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在本单位公众场所做到: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
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的“三提示”。
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
内容及频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落实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现
有消防设施,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八、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对消防
法进行系统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
九、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
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十、发生责任火灾事故,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章):
年 月 日
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创造一流的消防安全环境,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消防法》以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不出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2、大力开展以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定期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配齐并定期检验、维修、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全体员工会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熟练处置初起火灾事故。
3、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使用合格消防产品,不采用防火性能达不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选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配电箱盒安装保护装置,不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4、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承诺按照监督检查意见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自行停产停业,以确保消防
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本单位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值班执勤,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内设置居住场所。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5、依法办理各种消防手续,不擅自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使用性质。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6、严格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检测或消防维保企业对本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全面检测、维护保养,并及时登记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情况。
7、不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
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熟悉运用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及时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防火巡查记录及相关信息。
9、完成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消防工作。
10、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以上系我单位做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承 诺 单 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 诺 时 间: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认真贯彻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积极加强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做到课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的消防安全隐患。努力做到“七个立即”。即: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立即改正;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立即拆除;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立即清除;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立即整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立即修复;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立即修复;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立即停止出租。
以上系我校做出的保证,我校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校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