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承诺书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是一件符合县情民意、惠及千家万户的大好事,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是每一个干部职工、普通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加速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纪守法,恪守公德。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讲党性,重品行,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二、诚实为人,诚信做事。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从具体事情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
三、树立新风,转变作风。坚决纠正有诺不践、有禁不止、推诿扯皮、虚报浮夸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克服“懒、散、庸、虚、满”不良作风,真心诚意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四、仪表严整,用语文明。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仪容严整,姿态良好;谈吐文明,语气亲和;礼貌待人,不使用轻蔑、粗俗、讥讽、歧视、训斥等语言。
五、文明创建,积极参与。注重自身修养,讲文明,讲
卫生,守秩序,守公德;自觉服从单位安排的各项创建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
六、严格自律,抵制“两违”。廉洁自律,明辨是非,严格要求自己与家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不违规搭建。
七、团结协作,创先争优。团结同事,和谐共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维护集体利益,创一流业绩,争做先进个人,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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