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这是一件符合县情民意,惠及千家万户的大好事,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是每一个干部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提高自身文明素质,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纪守法,恪守公德。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讲党性,重品行,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二、诚实为人,诚信做事。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从具体事情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
三、树立新风,转变作风。坚决纠正有诺不践、有禁不止、推诿扯皮、虚报浮夸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克服“懒、散、庸、虚、满”不良作风,真心诚意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四、仪表严整,用语文明。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仪容严整,姿态良好;谈吐文明,语气亲和;礼貌待人,不使用轻蔑、粗俗、讥讽、歧视、训斥等语言。
五、文明创建,积极参与。注重自身修养,讲文明,讲卫生,守秩序,守公德;自觉服从单位安排的各项创建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
六、严格自律,抵制“两违”。廉洁自律,明辨是非,严格要求自己与家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绝不参与违法用地与违规建设,积极举报违法用地与违规搭建行为,勇于与“两违”行为作斗争。
七、团结协作,创先争优。团结同事,和谐共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维护集体利益,创一流业绩,争做先进个人,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贡献自己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