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即课程何以成为可能论文
[摘要]“教师即课程”理念正在成为新课程实践的诉求,它强调教师要进入课程,时刻用自己独有的眼光去理解和体验课程,将自己的人生履历和人生体验渗透在课程实施过程之中,并创造出鲜活的课程,进而教师本身成为课程的内在要素之一。理解与领悟是“教师即课程”理念的实然前设;实践与反思是“教师即课程”理念的践行方式。古德莱德的课程分层理论使得上述阐释成为可能,从数学课程角度探究使上述阐释的实践得以可能。
[关键词]教师;课程;数学
湖北省沙市北京路第一小学袁继庆老师提出了“站在讲台上我就是语文”[1]的课程理念,这是新课程理念在理解与领悟、实践与反思过程中的结晶,更是一线教师对课程理念“教师即课程”的自下而上的强烈呼唤。
“教师即课程”理念指“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时刻用自己独有的眼光去理解和体验课程,时刻将自己独特的人生履历和人生体验渗透在课程实施过程之中,并创造出鲜活的经验,这些鲜活的经验是课程的一部分。从此意义上说,教师不仅是课程的创造者和开发者,而且教师本身就是课程的内在要素之一。”[2]“教师即课程”理念强调教师要有课程意识,教师进入课程,才能实施课程,才能使静态的课程设计转化为动态的课程实施。[2]因此,“教师即课程”理念强调教师从传统的“技术熟练者”向“反思型实践者”的转变,强调课程由学科计划向师生共同建构经验的履历转变,强调课程从预设向生成转变,强调课程由传递中心向理解对话中心转变。
一、理解与领悟:“教师即课程”的实然前设
传统的课程观认为:课程是由课程专家预先设计出来的,教师应紧扣教材,忠实地传授课本知识。新课程观主张教师即研究者,教师不再完全忠实于教材,而是要实现课程的动态生成。事实上,教师是教育学视域下的人,是生命视域中的人,在课程与教学中,教师常常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或多或少地在用自己的观念、态度和意识解读、理解、领悟课程。以数学课程为例:首先,数学教师要理解和领悟数学课程的基本理念,并同时在课程与教学过程中生成适合于自己的课程观点。其次,数学教师要理解和领悟数学具体培养目标表达的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表达和要求,在数学课程实践中如何贯彻和实施。例如:对于数学新课程目标之一——“培养学生学习数学知识的能力,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数学表达和交流的能力”[3],数学教师要理解和领悟这个目标的基本内容涵盖了哪些数学知识点与能力点,这个目标对自己提出了哪些要求,结合自己的理论与实践去思考为什么要求培养学生的这些能力,自己在以前的教育实践中做到了哪些,今后在培养学生的这些能力方面将如何继续努力,具体的方案和步骤是什么等。正如“一千个观众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虽然课程理念和具体目标是确定的,但每个教师理解的、领悟的课程理念和具体目标在细节上却是千差万别的。日本学者佐藤学认为:课程教学工作是不确定的,这种不确定性体现了课程的语境的依存性,价值的多元性,理论的复杂性,并为教师提供了课程实践的创造性和探究性的道路。[4]211笔者认为这种不确定性也为教师理解和领悟课程提供了前提和基础。
哲学阐释学认为:理解是偏见或理解的“前结构”运作的结果。“偏见”原在启蒙运动中喻指传统中一切理性反对的思想势力,它也意指一切不经理性思考判断而沿袭传统的信念,并加以信奉遵从的思想习惯。[5]22哲学解释学肯定偏见在人的历史意义上的合法性,主张偏见——前理解的结构是以“先有”“先见”“先知”来作为人的前理解存在状态的内容。“先有”是人生存的历史、文化、传统。“先见”指人在思考和理解时所借助的语言、观念以及运用语言的方式。“先知”指人在理解前已经具有的观念、前提和假定。[5]27“偏见”构成了个人的历史存在,同时为一切理解提供了基础和可能。教师在对课程的理解和领悟的过程中,其理解的前结构——“偏见”为理解和领悟提供了背景与默会的前提。因此,教师持有的“偏见”为课程的理解与生成提供了基础和可能。就数学课程的理解和领悟来说,数学教师理解和领悟的前结构即包括理解和领悟数学课程的先有、先见、先知。数学教师的先有是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文化心理传统、生活环境、受教育经验;数学教师的先见即他们所掌握的数学专业知识和能力、所形成的数学教育观等;数学教师在理解课程前对数学课程的预设构成他们的先知。因此,数学教师的先有、先见、先知为他们理解和领悟数学课程提供了前提和基础。此外,哲学解释学认为理解同时是自我理解,而偏见(即前理解)使理解成为可能,因此,理解的逻辑框架即偏见(前理解)—理解—自我理解。事实上,数学教师对课程的理解和领悟始于对数学课程的前理解,数学教师的“前理解”在这种理解和领悟的“运作”(前理解—理解—自我理解)后会产生新的理解结构。从微观角度看课程的理解和领悟,这其中一方面有扩大教师的合法课程偏见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有教师改变和去除某些课程偏见的自我认知过程,正如加达默尔所说“理解从一开始就包括了一种反思因素”[6]46,因此理解的过程也是一种反思的过程。而且“一切理解都是自我理解”[6]56,因此,在教师理解和领悟课程中,教师实现了对课程的自我认知、自我理解。换一句话说,教师建构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新的课程理解,在此意义上,“教师即课程”。
此外,哲学阐释学认为理解是一种作品与解释者的“视域融合”。所谓视域指看视的区域,这个区域囊括和包容了从某个立足点出发所能看到的一切。[7]教师以课程为立足点的视域成为教师的课程视域。因此,就数学课程的理解来说,在理解与领悟数学课程文本的过程中,数学教师实现了与数学课程专家的视域融合。之外,哲学解释学还认为“视域对于活动的人来说总是变化的”,因而教师理解与领悟课程的过程实质是教师的课程“视域”在不断地修改,不断地拓宽,并动态地形成新的“偏见”的过程。在教师理解与领悟课程的过程中,教师与课程专家的课程视域在不断地交融,最后融合的结果是教师超越了原有的课程视域进而创生一个崭新的课程视域。正如加达默尔所说:“当前视域被认为处于不断形成之中。”“这种视域融合不断地出现,新的视域和旧的视域不断地在活生生的价值中汇合在一起”[6]10。在此意义上,教师进入了课程,教师即课程。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教师的这种课程“偏见”或“前结构”运作(前理解—理解—自我理解)、教师的“视界融合”过程使得教师在对课程的理解和领悟中生成了属于他们自己的课程。在此意义上,教师即课程。理解和领悟成为“教师即课程”的实然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