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德国水资源保护管理对昆明水利发展的启示论文
前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水资源管理水平,借鉴和学习德国在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的监管的经验,应德国经济合理化建议委员会的邀请,市水务局组织水资源保护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赴德国考察学习水资源保护的经验。考察团于 2000 年 8 月 8 日至 8 月 28 日赴德国进行访问和学习,在德期间,先后到亚琛工业大学水和固体废物研究所学习了德国水系管理、德国水资源管理的法律和政策、水污染治理的生态补偿政策、地下资源及水源质量、德国的水需求和水使用;访问了Eifel—rur 水协会(WVER)、米尔海姆水供应公司(RWW)和 Aquarius水博物馆、勃兰登堡州环境保护部、柏林水供应公司、下劳齐茨自然保护区和联邦环境保护署。通过考察学习,对德国水源及其利用的法律现状、水源作为联邦和地方政府管理下的公共财产、政府管理机构及其有关水资源管理的职责、水源功能划分的管理框架、水源管理系统的发展状况。水资源管理的法律背景(WHG 水资源管理法)、联邦级地方政府的职责、水资源与河流经济利用的规定、水资源保护政策和监督机构;欧洲和德国水质污染复兴生态补偿政策的法律和指导方针与相关机构,复兴污水理念、德国河流环境的调查、管理与评估、河流污染治理的成效、难题与经验、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等,交流了水资源保护及水污染控制技术的经验,考察了莱茵河水资源保护及管理情况、城市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了解了德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控制及科学研究的情况,对我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德国水资源概况
德国位于欧洲中部,国土面积为 35。7 万平方公里,南北之间的直线最远相距 876 公里,东西之间相距 640 公里,地形异常多样,从连绵起伏的山峦,高原台地、丘陵、山地、湖泊直至辽阔宽广的平原,从北到南划为 5 大地形区,北部为低地和中等山脉隆起地带,西南部中等山脉梯形地带,南部阿尔卑斯山前沿地带以及南部的阿尔卑斯山区,整个地势南高北低。
二、德国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德国城市供水已达到较高的水平,全国 97%以上的城市居民、工业和公共设施由 7000 个供水企业供水,主要水源为地下水和水库蓄水。在地下水缺乏地区主要以水库,湖泊或河流作为饮用水源,作为饮用水源的水库进行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库内不允许机动船航行、禁止游泳等行为,加之饮用水库多位于山区和森林区,稠密的森林能够很好的保护水质。德国年用水总量仅为 410 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353 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 86。1%,农业用水量占的比重很小,仅约 2 亿立方米,公共生活用水量约 55 亿立方米。
三、水资源保护及水污染控制
德国十分重视对河流、湖泊等水域的保护,水域保护的目标是保持或恢复水域的生态平衡;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饮用水和其它用水的供应,确保现在和将来都能保持合乎公共利益的用水要求。在水资源保护方面,联邦政府提供经费,在水质监控、工业和居民区的污废水处理、无废水或少废水生产工艺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目前严重污染水质已经消除,二级及好于二级的水质占大多数。目前,德国有 90%多的居民利用地下水道,居民污水 85%经过生物净化处理。通过提高水处理工艺,对常规净化设施对难分解的氮和磷以及不可分解的重金属,已经可以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四、德国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对昆明水利发展的启示
德国自然环境、社会条件、经济基础与我市不同,但德国流域水管理,水资源保护及水污染控制技术的经验对我市水利发展及水资源保护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一)水资源保护的思路要不断调整优化。重视对水资源水体的保护,加强对污染来源的控制和整个生产过程的监控,从过去个别的水污染监视系统,逐步建成整体的监视系统,形成全流域的.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控制监视网,以保证水体不受污染。
(二)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我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与水资源保护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已颁布多年,并在贯彻执行中积累了许多经验,但也存在不完善、不细化、不易操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修改。要加强执法部门对项目的监控措施和权利,进一步加强对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借鉴德国的经验,在法规制定方面,加强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不断完善我国的水法规体系建设,真正做到以法治水,依法治污。
(三)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建立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控制指标体系;全面推进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管理,落实开发利用红线,强化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全面推进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管理,加强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确保节水设施特别是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期配套建设。强化再生水利用、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及监管。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提高用水效率。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
(四)推行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的综合管理机制,监督管理是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重要措施。德国推行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综合管理体系,可以解决行政区域之间的矛盾。目前,我市由于条块分割和人为地将系统完整的水系分开,难与实现水资源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导致出现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以及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水污染纠纷。因此,必须改革传统的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同时加强管理机构的能力建设,开展新形势下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研究,以便研究提出较为合理的管理模式。同时,我是在流域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方面仍十分薄弱,不能适应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需要,远不能满足工程水利转向资源水利的要求,需要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法律地位、经费保障和管理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提出合理的水资源保护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使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保护工作走向良性运行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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