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台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巩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确保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防台风工作应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以县为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探循台风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制定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全民参与的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三防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分管三防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副县长、***驻地部队一名主要领导、县政府协调三防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府办、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局、民政局、卫生局、海洋渔业局、教育局、公用事业局、公路局、***海事局、***供电局、电信局、气象局、水文局、公安局、水利局、三防办等单位组成。
(二)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职责。
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简称市三防):负责全县防台风工作。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台风工作。
县三防指挥部是全市防台风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和指挥全县防风和抗灾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防台风预案,及时掌握全市风情、雨情,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防台风救灾期间重大事项和涉外信息发布、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驻地部队:负责组织协调驻地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军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县水利局:负责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电、水库等设施,实行科学调控,为全市重大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县发改局:负责防台风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县经贸局:负责协调电力、商业、物资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防台风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及时下拨并监督、检查,保证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协调园林、环卫等部门的防台风工作,确保民用设施、建筑工地、建筑设施的安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地区人员的转移、安置和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保障防台风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车辆畅通,全力抢修水毁道路、桥梁。
县农业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负责指导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农业救灾物资的发放。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农业技术指导。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核查灾情,协助灾区安置灾民,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捐赠物款,并监督检
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款,储备灾民基本生活救助物资等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县海洋渔业局:负责组织水上救助工作,做好渔业船舶回港避风及渔业养殖场所人员的安全转移,避免和减少辖区水域从渔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检查校舍、围墙安全,加强学校师生防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县公用事业局:负责协调自来水总公司、公共汽车总公司等部门的防台风工作,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及时抢修损坏的城市设施,保障市民的饮用水供应。
县公路局:负责组织抢修水毁公路、桥梁,确保公路通行顺畅。
***海事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辖区船舶防台风安全工作,协调组织水上搜寻救助工作,维护海上交通秩序。
***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修复和防台风救灾的电力供应。
县电信局:负责防台风救灾有线通信保障工作,及时抢修损坏通信线路、设施。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
县水文局:负责水雨情的监测和预报预警。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协调维护交通秩序。
县三防办:及时掌握台风信息,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分析评估台风态势,提出防台风的对策和措施,向有关地区和部门传达市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指令。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局及各媒体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武警边防、消防***部队:积极参加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三、预测、预警
县风预报工作由市气象局负责。县气象局要密切监视台风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未来趋势预报,
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动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三防指挥部(三防办)报告,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台风预警信号。省水文局***分局要做好江河水情及风暴潮监测和预报,并及时将情况向县三防指挥部(三防办)报告。
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及时播报最新的台风警报和预警信号、江河水情预测预警和市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紧急通知。
四、应对措施
(一)防御热带风暴(风力8—9级)。
县气象局:将热带风暴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等信息报告县委、县政府、县三防指挥部(三防办)。
县三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并由三防办领导带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注意热带风向,通知有关方面和相关部门做好防御热带风暴的各种准备。
县海洋渔业局:通知出海渔船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风,督促港内渔船防风,养殖渔民做好网箱、渔排加固和人员安全转移准备。
县规划建设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危房、危楼、临时建筑物、脚手架、广告牌等进行安全检查。
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带的监控。
县农业局:对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的地区,通知做好保护、抢收农作物工作。
(二)防御强热带风暴(风力10—11级)。
县三防指挥部:县三防指挥部领导坐镇指挥,部署防台风工作,及时派出工作组到防风第一线,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安排防台风专人值班。县三防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领导防台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掌握水利工程防台风情况,下发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通知,检查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
县气象局:对强热带风暴的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及时报告市委、县政府、县三防指挥部(三防办),必要时派技术骨干到市三防指挥部会商。
县水利局:组织力量加强对病险堤围、水库、涵闸、在建水利工程的巡查,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县海洋渔业局:立即通知并督促出海渔船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风,检查归港渔船锚固情况;敦促沿海养殖户做好网箱、渔排加固,渔船除留足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安全转移,并将船只回港和人员转移情况及时报告县三防指挥部。
***海事局:根据三防指挥部的要求,协助组织救助力量搜救海上遇险船只(人员)。
县农业局:通知和组织农民抢收成熟农作物。
县规划建设局:通知建筑工地
人员注意避风,危险地带设置隔离标志,做好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脚手架、广告牌加固,以及园林树木的防护加固。
县教育局:挂黄色台风信号时通知托儿所、幼儿园停课。
县民政局:做好开放临时避险场所及其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对山体滑坡或泥石流易发地带的监控,并做好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
县交通局、公路局:加强对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地区的公路巡查。
县经贸局:协调防风救灾物资的供应。
县信息产业局、电信局:确保受台风影响地区及救灾指挥现场的通信畅通。
***供电局:确保受台风影响地区及救灾指挥现场的`供电正常。
县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好防风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市供电局:部署电力系统做好防台风工作,全力保证防台风抢险用电。
县教育局:通知挂红色台风信号地区的中、小学停课。
县民政局:开放临时避险场所并告知公众,及时向县三防指挥部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发生山体滑坡或泥石流地带的人员迅速转移。
县卫生局:组织抢救受灾伤病员和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监控和防止灾区疾病、疫情的传播、蔓延。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
会治安秩序和保障交通畅通。
***海事局:根据三防部门的请求,派出船(艇)搜救海上遇险船只(人员)。
县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好防风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驻惠部队、武警边防、消防和民兵预备役:根据需求参加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