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论文
摘要:水是不可替代的基础性公共资源,对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是提升水的社会管理能力的具体路径和有效措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构建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体系是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与发展在社会管理领域的工作重点。在贯彻落实这一制度之前,有必要结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这一制度的内容予以详尽分析与深入思考。
关键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四项制度”
1前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也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以及自然风貌,甚至局部或阶段性地付出了生态环境的代价。随着时间的推移,曾经的隐患逐渐显化,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引发的生态恶化问题尤为严重,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面对严峻的供水形势,党中央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2011年,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2年,国务院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该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这一制度的出台对于改变我国目前的水资源应用格局,解决我国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2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内容
2.1三条红线
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2.2四项制度
2.2.1用水总量控制
2.2.1.1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首先要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在《水法》中专门有一章内容讲水资源规划,要求地方政府编制本地的水资源规划,经过批准后实施。依据规划进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按照规划完成水资源的各项考核指标,这就是水资源的综合规划体系。水资源论证也是新水法确定的一项制度。它要求建设项目要与当地的水资源状况相适应,实施建设项目要开展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的主要内容有:论证取水的合理性,看一看这个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是否高耗水高污染,不在国家鼓励名录里的项目不能上马。还要看水源选择是否符合国家对水源取水先后顺序的.要求,我国取水的顺序是先外调,后地表,再地下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就是再生水、中水等,以此来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个论证的内容是取水水源的可靠性以及水源是否能保证项目用水的要求。如果一个大型项目一年需要1000万m3水,可是项目选择了一个一年只有几百万m3水量的水库作为水源,这明显是不能满足需求的。另外一个评价指标是企业的用水效率,要评判这个企业的用水效率是否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河南省里的地方标准是河南省用水定额,它不但包括工业和生活用水,还包括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再一方面是排污。看一看项目是否设排污口,所设排污口是否影响本地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最后是对第三方权益的影响。这个在工业方面比较突出,过去的一些工程特别是蓄水工程、水库、口门等,它们的用途基本上都是农业灌溉,没有预留工业、生活、生态用水的通道,如果需要就会挤占农业灌溉指标,这时就应该通过农业灌溉补偿或者恢复工程设施来进行等效替代。
2.2.1.2严格取水许可制度。通过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所有直接利用工程设施从江河,湖泊,地下取水的都要办理取水许可证,税费改革之后取用水还要进行纳税。这次进行纳税清查时发现取水许可证的发放比例还不足纳税人的一半,数量差距很大。不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就无法进行水量统计,进而无法进行计划用水管理。
2.2.1.3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下一步,郑州就要作为河南省的试点地区进行水资源税费改革,通过征收水资源税来落实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税费改革后,在超采区取用地下水按照非超采区税额的2~3倍征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计划外取用水的,按照原税额标准的3倍征税。通过经济杠杆也促进了节约用水。以前一些大的发电厂和高耗水企业都是靠开采地下水进行工业生产,实行税费改革以后大部分都换成了城市中水。一方面实现了优水优用,分质供水,另一方面也减少了水资源的需求。
2.2.1.4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按照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开采计划。划定全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进行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严格规范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
2.2.2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包括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大力推进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计划用水,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生产、生活的全过程,把用水定额落实到项目的取水审批和下达用水计划等工作环节中。为了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了节水护水宣传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进灌区等创建活动。后来,根据需要又开展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和重点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通过加大公共机构的节水力度提高用水效率,共建节约型社会。
2.2.3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这项工作与环保部门相交叉,过去没有得到重视,近年来才逐步开展。今后要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包括日常监测,水功能区监管,对综合排污口每年要加强常规监测。加强河道管理,特别是纳入河长制的范畴以后,通过严格限制纳污,推动河道的水生态保护。
2.2.4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从2013年起,逐步建立了全国、省级、以及部分市县三级水资源管理考核体系,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中来,明确了水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当地政府,明确了地方行政长官负责制。
3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3.1水资源管理的投入机制问题
首先保证从事公益性水资源管理人员的正常开支,解决其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基本保障问题。加大对基层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投入,着重水资源调查、水资源规划,大力发展完善水资源监测、计量、信息化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费用于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投入比例。
3.2基础管理不到位
主要是各项规划等基础性工作落实不到位。比如说全省的综合规划很早就做好了,按照《水法》要求,各地市县都应该及时做好综合规划,可是这项工作很多地方都没有做。城市发展应该以水定城,可是很多地方在规划之初就没有考虑到用水的问题,现在虽然发展很快,最后水资源条件却成为其发展的瓶颈。
3.3地下水的用水配置不合理
在人们的观念中“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水从门前过”,“水从地下来”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很少考虑水还要计划搭配着使用。由于思想认识比较落后,管理比较粗放,缺乏整体观,没有把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协调安排,大量超采和不合理利用地下水使地下水位不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形成了很多大型漏斗区,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4生态用水问题
近年来由于搞生态文明治理,环境状况和水生态都有了很大的好转。特别是现在当地政府都比较重视,环保督查也很严格,每个城市都拿出大量资金搞污水管网改造,对水污染问题非常重视。但是城市污水的收集率还比较低,并且河道没有生态流量,过去建的一些水利工程比如大型水库,要么是结合发电放水,要么是结合灌溉放水,将来要把环境用水和生态用水的水量提到日程上来。
3.5法律法规建设还很滞后
为了配合这一制度的实施,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是很多文件中要求的内容没有法律的支撑,一些工作和制度创新推行的难度较大,迫切需要国家对一些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比如取用水管理的在线监测,环保排污在线监测是在法的,可是水利部门的在线监测就缺乏法律支持,部分取水户只认可国家安装水表,不同意搞在线监测,所以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还有待加强。
3.6队伍建设问题
建立了一支管理队伍和水政监察队伍,但是队伍还不太规范。很多水政监察队伍和水资源管理队伍虽然行使着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但有很多都是自收自支单位,任务就是收费而不是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去严格执法。再一个就是人员少,人员素质较低。从《水法》出台到严格水资源管理。市、县一级水资源管理人员数量很少,而实际上所有的管理工作都在基层,管理队伍没有支撑。另外水资源管理区域不平衡,部分市、县还存在较大差距,基层水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力度有待加大,管理队伍的素质和水平需要提高。要想搞好水资源管理,监测、计量、信息化技术是必备的硬件条件,使这些硬件充分发挥作用的是具备一定业务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所以人员素质的提高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点。
4结语
水,作为大自然赋予的宝贵财富应当受到珍惜,对自然心怀敬畏,管好水、用好水是对人类及其他所有生命应尽的责任,更是面向未来、永续发展的根本。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快速高效的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全社会掀起广泛的爱水、护水、合理用水的文明风尚,以最积极的姿态和行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望得见的水”为中华儿女留下“记得住的乡愁”。
参考文献:
[1]邹玉峰,杨丹.关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再思考[J].科学技术创新,2016(17).
[2]左其亭.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保障体系的构建及研究展望[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2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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