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无偿转让的协议书

时间:2021-08-31

股权无偿转让的协议书

  篇一: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方(姓名)系转让方员工,因工作业绩突出,为转让方作出了较大贡献,作为奖励,转让方将 股的股份(占公司现有股份的 %)转让给受让方。现双方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受让方受让股份后即成为转让方的股东 。

  第二条 受让方只享有该 股股份的收益权,不享有参与决策权、表决权等非财产权利。

  第三条 该股份所对应的权利是受让方的人身性专属权利,受让方不得为转让、赠与、继承等任何处分行为。

  第四条 受让方在持有该股份期间不得以所持股份为自己或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第五条 该股股份作为奖励无偿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不支付对价。受让方在职期间无偿占有该股份,在受让方离职、退休或被辞退时,由转让方决定无偿收回或继续由受让方持有。

  第六条 受让方不享有查阅财务会计账薄的权利。

  第七条 受让方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义务。

  第八条 受让方持有该股份期间,如有违返公司章程及规定、损害转让方利益之行为,转让方有权决定无偿收回所转让的股份,并不给受让方任何补偿。给转让方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让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反法律的,受让方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受让方利用所持股份以转让方名义从事违法行为而使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的,转让方可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受让方除需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外还需返还其持有股份期间所获红利并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受让方从事违法行为时的股本总额)1%的罚金。

  第十条 受让方对公司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份以及因特殊原因(如人民法院执行)而转让股权的,均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 转让方减少注册资本时,受让方所持股份按相应比例减少;增加资本时,受让方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其所持股份不随之增加,受让方如欲购买新增资本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并支付相应对价。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转让方分立、合并、公司形式转变时继续有效,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转让方新的规定或新公司情形不相适应时,由转让方(新公司)决定是否继续适用。

  第十三条 转让方变更公司形式时,受让方所持股份如何转换由转让方决定。第十四条 在发生转让方认为不能继续由受让方持有转让方股份时,转让方可不经受让方同意随时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第十五条 受让方放弃股份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其股东身份自转让方同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终止,转让方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如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无故放弃该部分股权,需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受让方违反合同第三条规定,受让方所作的处分无效,转让方无偿收回其转让的股份,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1%的违约金。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让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受让方将不再无偿持有转让方的股份,自违约之日起受让方所持股份即为有偿股份,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其所持有股份相应的现金价值(股份价值以受让方违约时转让方股份现值计算)。如受让方拒不支付其所持股份的现金价值,转让方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篇二:公司股权无偿转让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万邦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 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5%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5、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 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篇三:个人股权无偿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

  受让方(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

  甲方作为出资人之一组建了,现甲方申请自愿将自己在该公司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乙方,经 年月日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同意甲方将股份转让给乙方所有,经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转让份额:

  甲方在持有个人股份 ,占公司注册资本,现以1:1的比例转让股份给乙方,占公司注册资本 ,乙方同意接受转让。

  二、转让前及转让后的责任:

  1、对于转让前甲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的责任及公司现有的资产、财务、债券债务、经营状况,乙方已做了充分的了解。双方约定,乙方接受转让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甲方转让份额内应承担的责任,由甲方随之转让给乙方享有和承担,双方均无异议。

  2、本转让协议生效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证书、文件、资料等,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三、有关事项的办理:

  本协议生效后,甲、已双方应会同公司凭本协议及有关的法律文件到工商等有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四、协议双方承诺及声明

  1、本转让为无偿转让,无对价。

  2、甲、乙双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股东会之批准、授权。

  五、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司存壹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案。

  2、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