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安全承诺书6篇
本人承诺:本人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为 新河家园 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承担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施工中代表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有关安全生产职责
2、工程开工前依法向有关部门查询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区域内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整理好后,开工前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开工后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3、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严格执行发包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5、施工过程中不向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6、及时协调处理各承包单位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
7、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履行建设单位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
8、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程序,及时办理安监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工程竣工前办理终止安全监督手续。
9、组织和督促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各级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会议要求。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性技术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2、按规定在岗履职。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4、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5、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挪作他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6、定期组织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不交他人代签。
7、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
8、按规定报告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9、组织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11、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施工单位留档。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组织被责令限期或停工整改项目的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验收。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5、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验收及资料记录的及时、真实、准确。(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巡视监督,对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督。)
6、对应检测的材料和构配件进行取样见证。
7、配合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9、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留存。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项目安全承担全面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2、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按照相关规定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将该项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并向施工单位拨付到位 。
5、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6、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按规定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7、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整改;按规定向监督机构报告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8、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9、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负责中止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障。需恢复施工时,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10、在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有关资料。
1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12、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