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基的协议书
篇一:地基处理合同
旧脱硫、二氧化碳压缩、尿素主框架、造粒塔地基处理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J11-1- 057
甲方: 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
乙方: 河北中冀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⒈工程名称:旧脱硫、二氧化碳压缩、尿素主框架、造粒塔地基处理工程
工程地点: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东、西院
⒉工程范围和内容:
(1)、尿素主框架:低压框架区ZH1采用钢筋混凝土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共布桩42根,高压框架区ZH2采用钢筋混凝土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后注浆),共布桩30根。
(2)、造粒塔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造粒塔灌注桩80根。
(3)、脱硫工段灌注桩13根。
桩基础详细要求详见尿素主框架、造粒塔、脱硫工段土建部分施工图纸。
(4)、二氧化碳压缩桩基础。
注:二氧化碳压缩桩基础依据甲方图纸要求乙方自行设计地基处理方案。
(5)、以上地基处理包括桩基础试验,桩基础的清桩头、桩间土。 4、工程价款:本工程包工包料,总造价为人民币210万元,大写:贰佰壹拾万元整 。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2011年9月6日开工至2011年10月5日竣工,工期为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双方签字认可的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承担2000元违约金。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工程工期计划进度表》作为本合同
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当,造成施工进度缓慢,延误工期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0%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因以下原因工期顺延的,甲方认可顺延后的交工期,但甲方不承担顺延工期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由于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被迫停工者。正常风、雨、雪天气及节假日工期不予顺延。
(2)因甲方施工方案变更及部分物料未按时到场,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或图纸不全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做好建筑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
2.负责提供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出库材料的保管,现场的日常卫生;现场必须做到不乱扔、乱占、乱丢,时时保持清洁,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现场管理及考核。
2.组织施工人员及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材料进场时,应及时通知相关方进行材料质量验收,提交产品合格证,特殊材料需提供使用说明书,并签署验收单,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得使用。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报送甲方,施工方案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施工中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应依法为所属每位员工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用或者为从事施工的每位一线人员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以上投保的凭证必须在开工前向甲方出具并且作为开工的前提条件。
5.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人员结构、资质证明,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调换。
6.乙方如需搭建临时设施,需在确保甲方安全生产和不妨碍甲方厂容的前提下,在甲方指定的非生产区的空闲区域内搭建。并于工程完工后10日内拆除。
第四条 安全管理
一、甲方:
1.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
2.对乙方施工安全方案进行审查并签字。
3.甲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所在的车间领导随时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抽查、监督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2
并进行记录。
二、乙方:
1.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专职安全人员名单,提交详细的施工安全方案。
2.施工前应按国家规定在施工现场醒目位臵设臵中文警示标示,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内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在施工现场重要场所按国家规定设臵禁止、警告、提示和指令等安全警示标志。
3.施工人员按甲方要求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工。
4.严格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办理各种作业票证,严禁违章作业。
5.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
6.进入施工现场,除按规定办理上述票证外,还应办理施工作业许可和交叉作业告知单。
第五条 物资供应
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供应方式办理
(1)甲方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
(2)乙方包工包料,包括桩基础静载力试验费用,桩基础的凿桩头,清理桩间土,等项。所有材料、工具、机械用具等乙方负责,食宿乙方自理。
(3)进场的主要建筑物资(钢材等),乙方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方,由甲、乙、监理三方联合对进场物资进行检验,并形成文字记录,同时乙方需提供产品的材质单(需加盖生产方或供方红章)、合格证或质量证明资料。钢材进场必须过磅,并有甲方项目负责人、过磅人员签字的过磅单和尺寸实测单。没有联合签字的过磅单和尺寸实测单,扣材料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工程所用物资要求
1、钢材:所用钢材选用宝钢、鞍钢、承钢、邯钢、首钢、敬业、莱钢、宣钢、唐钢的钢材,如乙方选用其他品牌,必须文字材料经甲方认可,并每吨钢材下调500元。
2、工程所用材料到厂所需要有与该批物资相符的合格证、材质单、使用说明等,并要依据材质单对所到物资进行现场外观(生产厂家标识、规格型号等)验收。
第七条 工程款结算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额税务发票后,付到合同总金额的80%;经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出具检验报告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5%做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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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承兑汇票。
2.本工程质保期1年,质保期自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3.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
4、乙方承诺甲方洽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个人工资及当地小额采购的欠款,如有违反承诺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当地小额采购欠款导致欠薪闹事现象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秩序的,由甲方代为支付欠款并从当期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必须全部达到合格。工程形象进度分段完成的期限和质量验收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工期计划进度表》和《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表》执行。
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不得继续下一道工序。
3.乙方要按设计要求施工,未经甲方提出或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4.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项目,议标范围内报价为一口价。工程范围内出现变更时,变更量累计不超过总造价5%,承包价格不变;超出总造价5%的部分,凭甲方出具书面变更通知单,按照河北省“2003定额”定额直接费(不包含其他直接费)加人工、材料的差价和税金的方式结算;图纸范围外的工作量做为合同外增加量,增加量依河北省建筑工程2003定额计取,增加量总造价下浮8 %。变更签证及增加量应由甲方出具变更通知和变更图纸,变更签证及增加量必须经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由甲方项目负责人、主管经理及监理签字并加盖项目管理单位公章,附变更预算才能生效,乙方要按图施工。增加量超过合同金额10%时,可在工程全部完工后,付80%的款时支付;不超10%时,在付95%款时支付。
5.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6.乙方要文明施工,施工完毕,应彻底清理打扫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4
第九条 竣工验收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3日,将验收日期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定验收日期。
2.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及质保期内,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经返修工程仍不合格,甲方有权少付或不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范围、技术检验标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施工图为依据。乙方提交的交工资料应符合以下标准: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DB13(J)35-2002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阳煤正元工程项目资料文件手册》。 4.乙方提供给甲方符合上述标准规范的交工资料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交工资料不全的,允许整改的要按期整改补齐;无法整改的,主要交工资料不全(合同生效后10日内乙方按约定标准提出主要交工资料明细,甲方确认后执行),扣除合同价款的10%,小项资料不全者每项承担50元至500元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的方式
1.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要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并办理相应的入场、用水、用电、动土、动火等手续。非甲方原因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扣罚。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
4.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5.乙方不得将工程转让他人,私自转让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采取相应措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工程工期计划进度表》和《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表》、《旧脱硫、二氧化碳压缩、尿素主框架、造粒塔地基处理工程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