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验收的协议书5篇
发包人:天津亿安兆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承包人: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于20xx年11月15日签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发包人投资开发、承包人承建、监理人监理坐落于天津市宝坻区亿安北美风情住宅小区二期二标项目4号、14号楼(原40#、41#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合同工期为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4月20日。现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对本项目4、14号楼进行甩项验收,现就甩项验收达成如下协议:
一、 20xx年8月11日,由五方责任主体进行的竣工验收因该项工程存在未
完、整改项,因此仅作为中间过程验收,不作为正式竣工验收的依据。正式竣工验收,待承包人完成所有甩项工程经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为正式竣工验收(甩项工程明细详见附件内容)。
二、 承包人应于该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整改计划报送发包人,并于20xx年9月5日前按照有关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完成所有的甩项工程,并经发包人、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若承包人不按约定完成甩项工程,发包人除有权不支付上述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每逾期一天完工,向发包人支付《施工合同》总价款0.1%的违约金。
三、 《施工合同》及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发包人办公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 本协议是《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未尽事宜仍按原合同执行。
五、 甩项工程明细及甩项工作计划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发包人执两份,承包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甩项工程明细单
1、卫生间防水(闭水试验)、个别有漏水现象;
2、窗二次设计方案、>1.5㎡玻璃(是否为安全玻璃);
3、天窗(是否为安全玻璃、钢结构防腐处理);
4、排水通球试验;
5、暖系统差排气阀、部分分水器堵;
6、弱电无带丝、对讲系统未装;
7、部分插座面板、灯泡缺失或不亮,部分零火线接反;
8、二次填充斜砌部分有裂缝、坡脊处内角有锈点、内墙有空鼓开裂现象、墙面有返潮发霉腻子脱落现象;
9、管根、风道结构板处封堵不严;
10、平屋面砖墙勾缝,尤其雨落管口下;
11、室外垃圾清理。
发包人: 承包人:
20xx年8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地址:
第一条 验收项目
1. 墙、顶面乳胶漆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2. 卧室石膏线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3. 客厅吊顶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4. 进户门套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5. 卧室门、门套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6. 卧室窗套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7. 阳台垭口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8. 进户门上吊柜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9. 阳台电脑桌、书架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10. 厨卫铝扣板吊顶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11. 影视墙隔板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12. 水电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备注:
第二条 约定事项
1. 乙方须对以上装修项目承担质量保修(附质量保修卡),主材保修期为壹年,装饰装修保修期为贰年,水、电、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伍年。
2. 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3.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网络通知乙方后7日内(节假日包括在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保修范围: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上验收项目)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______年_ 月 _ 日 设计师(签字):
工长(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分承包方:
日期: 年 月 日
质 量 验 收 协 议 书
甲方:钱江集团整车事业部
乙方:
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明确甲乙双方的合同产品质量问题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1.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满足甲方经有关程序审批的图样、检验指导书(检验规程)、技术协议、封样标准以及双方洽谈的有关记录等标准及要求。
2. 乙方应严格进行出厂产品的检验,保证将合格产品交付甲方,并在每批产品交货时向甲方提供该批的检验合格证、检测记录等合格证明资料。同时,对甲方的其他标识要求乙方也应严格执行。如乙方交货产品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合格证明或未按甲方要求进行产品标识的,则在当月质量考核中扣分,同时,每批索赔该批零件总价值的0.5%。
3. 乙方出厂产品应根据供销合同要求,使用包装箱,应在包装箱外知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图号)、数量、生产日期、企业名称等必要信息;对易生锈易碎零件应采用防护包装;对特殊产品(如塑料件、焊接件等)应逐步采用周转箱,减少运输、装卸过程中磕碰伤。若未按购销合同中要求进行产品的包装和防护,则在该分承包方浜月质量考核中扣分的同时,索赔该批产品总价值的1%,以进行包装或防护达不到要求的索赔该批产品的总价值的0.5%。
4. 乙方送交甲方的产品的处理:
a、 经检验的零部件,需提出评审的,评审后确定为让步接受、降级使用或返修的外购外协件,按项目重要度对乙方给予该批零件总价值5~20%的索赔,即C类评审索赔5%,B类评审索赔10%,A类评审索赔20%。 b、乙方在送交前要求评审的,由甲方检验判订情况属实后,将在a款索赔的基础上减半索赔。乙方应积极整改,在双方协商的整改期限外仍未整改到位的按a款索赔。
c、 对可以挑选或返工的零部件,由乙方负责立即进行挑选或返工,但不得在甲方厂区内进行,该问题在以后零部件交验收重复出现的,成倍收取检验费,若委托甲方挑选或返工的按50元/人、小时。
d、经检验判为不合格的退货的零部件,甲方有权作出销毁处理。
e、 当产品在交验、装配过程中出现的单个不合格品,经甲方检验判定为乙方责任的,则按不合格零件价值的两倍由乙方负责赔偿。
f、 由于乙方的一般质量问题,市场退回的零件对乙方按该零件价值以一赔三,乙方应负责由此引起相关的损失及其它一切附加费用。
5. 质量事故的处理:
由于乙方配件的质量问题,致使甲方产品投放市场后出现批量或严重的质量事故时,乙方除承担由于质量事故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外,且应接受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6. 机房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所供的产品(包括到生产现场)进行随机抽样和全面的性能检测,若甲方测试条件不具备,可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有甲方委托的其他测试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所需的配件(包括甲方正常检验所需的配件)均由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检验结果合格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一定的索赔。
7. 乙方供给甲方产品中所需的关键原材料、二次配套件、工艺协作单位须经甲方认可,乙方须从认可的定点单位采购。如未按此规定办理,一经发现每次给予索赔一万至十万元。
8. 要求乙方就质量问题来甲方协调,乙方应予密切配合。对甲方发放的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信息反馈单中的有关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以后交货批中不再出现,并将采取的改进措施及到位时间书面回复,否则扣除质量改进分,整改后若在以后交货批次中重复出现的,每次给予400~1000元经济索赔。
9. 按封样件验收的产品,以双方签字认可作为验收依据,乙方交验产品达不到双方协议保准或封样件要求的,第一个月扣该批零件总价值的5%,第二个月仍未达到的扣当月交货零件总价值的10%,第三个月人未达标的扣当月交货零件总价值的15%,依此类推。乙方修复模具或重开模具、生产工艺、工装设备、材料等作重大更改时都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过重新封样认可,同时每次更改后都应与甲方协商后做相应的标记。若未经甲方认可便交货的,一经查出,将给予更改后产品交货总价值的2倍进行索赔。
10. 乙方接收甲方技术文件的资料应按时填写《技术文件受理回执》回复并妥善保管技术文件和资料,未按甲方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基础《技术文件受理回执》的,按每份绘制索赔100元。乙方丢失或损坏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按每份(张)索赔200~1000元。
11.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或模具等所生产的产品不得转卖他方,如发现有泄露(包括丢失)或转让甲方技术机密或其它资料的情况,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2. 对各具体零部件的特殊验收标准,具体见本质量协议书的附件,附件与本质量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重新签订协议为止;签订本协议后原已签订的质量验收协议自动失效。
14.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共同提高产品质量的目标,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