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简易版

时间:2021-08-31

离婚协议书范本简易版

离婚协议书范本简易版1

  甲方(男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乙方(女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甲乙双方无财产、无子女。现因双方 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第二条 子女抚养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第三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

  第四条 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的确认

  1。 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2。 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第五条 债权债务的处理

  1。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故不涉及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2。 如甲方或乙方存在个人债权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形式的法律职责。

  第六条 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职责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抽逃除上述个人婚前财产外,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职责,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第七条 帮忙

  因 生活困难, 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忙金元给 。上述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第八条 违约职责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按 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协议生效时光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离婚协议书范本简易版2

  立协议人:

  男方:

  女方:男方______与女方______现因 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_____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共计____元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 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上海市___路___弄___号____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下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______元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______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资料如有隐瞒、欺骗、职责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 (签字) 女方: (签字)

  年 月 日

离婚协议书范本简易版3

  协议人(男方):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身份证号:

  协议人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一方以自我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该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贷款还贷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为共同财产

  三、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构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职责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职责,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职责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四、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等本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女方:

  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