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矿山企业安全承诺书
矿山企业安全承诺书
为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安吉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企业保证:保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杜绝死亡生产事故的发生,塑造企业良好的诚信形象,并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本年度内不发生重伤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主要负责人轮流现场带班和定时巡查。
三、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按规格足额提取安全技措费用和交纳风险抵押金,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四、开展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六、保证履行新、改、扩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手续。
七、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外包单位(爆破、运输等)签订承包协议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八、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每月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上报和消除安全隐患,主动上报和录入安全生产信息。
九、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严格按照《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或《开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坚决采用台阶式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
十一、尊重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二、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不隐瞒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三、积极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达到安全标
准化四级以上。
十四、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在本年度内完成以下工作:
1、确保矿山安全经费按规定提取使用,合理用于安全生产。
2、严格按开采方案建设开采平台,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3、积极创建标准化建设,2011年6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工作。
4、认真按照开采规程操作安全生产,控制和减少矿山安全事故发生。
以上承诺请本企业全体员工、全社会监督兑现。
承诺单位: 安吉县荣恒矿业有限公司
日 期: 2011 年 2 月 15 日
矿山企业安全承诺书
为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安吉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企业保证:保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杜绝死亡生产事故的发生,塑造企业良好的诚信形象,并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本年度内不发生重伤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主要负责人轮流现场带班和定时巡查。
三、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按规格足额提取安全技措费用和交纳风险抵押金,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四、开展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六、保证履行新、改、扩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手续。
七、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外包单位(爆破、运输等)签订承包协议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八、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每月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上报和消除安全隐患,主动上报和录入安全生产信息。
九、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严格按照《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或《开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坚决采用台阶式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
十一、尊重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二、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不隐瞒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三、积极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达到安全标
篇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市、县安监局: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我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努力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我企业郑重承诺: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确保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五、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在基建期间严格按照《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组织基建,在所签订安全帮扶协议专家指导下进行基建,规范修建上山道路和完善首采平台,在基建期间绝不组织生产,若在基建到期后,未能完成基建工作量或未能达到验收标准,我企业主动不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后决不再进行矿山开采,否则自愿从重接受处罚。
六、深入生产现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不发生死亡事故;严格控制重伤、轻伤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不受事故伤害。按上级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每月带领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上报和排除安全隐患,主动上报和录入安全生产信息。
七、尊重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八、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按标准储存安全风险抵押金。
九、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绝不弄虚作假。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基建完成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依然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组织生产,做到分台阶(分层)开采,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与外包单位(爆破、运输等)签订承包协议,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十一、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矿山企业留存,另两份交市、县安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