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建议论文
一、高校新旧会计制度的比较分析
(1)会计核算基础转变为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新制度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这种核算体系可更真实地记录和反映高校的资产、负债、偿债能力、债务风险等财务状况,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方便客观评价高校管理层的管理责任。
(2)进一步完善了会计科目设置和相关会计核算。其一,新增了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新制度增设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对于收入、费用等科目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功能和经济支出逐级设置明细科目,以适应政府收支改革的需要;增加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用以核算应付给职工的各类人员费用,包含应付的离退休费、津贴补贴、其他收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以适应工资津贴规范改革的需要;新增长期投资科目,并按投资的种类和被投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以适应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改革需要。其二,明确将基建数据定期并入高校会计大账。其三,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折旧和摊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新制度新增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资产损溢等科目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更加真实反映资产的价值。除此之外,对折旧和摊销进行虚提,即计提的折旧和摊销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这也是与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不同之处,为高校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了会计数据支持。其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校财政补助资金的会计核算。新制度在收入类科目增加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包含教育经费、科研经费及其他经费拨款;支出类科目在核算时区分出财政补助支出;净资产类科目中增设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科目,这样便于精细化管理高校财政补助项目的结转结余资金。其五,全面梳理和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和账务处理规定。为更好地指导高校进行实务操作,新制度梳理和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账务处理规定。比如:为满足高校会计核算的需要,更为清晰地反映高校的'支出结构,新制度在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科目的基础上,新增行政事业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三个支出科目;新制度对借入款项区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并对借款利息分别作资本化和费用化处理,使得高校会计科目的设置更有逻辑性和合理性。
二、对做好高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建议
(1)在领导重视的同时,做好相关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为提高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执行和实施效率,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不管是配套财务制度的制定,财务系统软件的升级还是学校资产的清查,单个财务部门都无法独立完成,需要学校各个部门的配合和支持,领导的高度重视则会使不同部门间工作的协调更顺畅,从而提高新旧制度的衔接效率;新旧制度有效执行的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便是财会人员的执行能力,为此可加强财会人员培训,提高其执行新制度的能力,确保新会计制度能够持续稳定地发挥作用。
(2)制定和完善与新制度相关的配套制度。为解决因新制度实施可能与现行财务管理方式不相适应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对国家文件中会计核算中一些未明确之处通过配套制度予以明确,如:固定资产净值及折旧年限的确定,可借鉴企业折旧的处理办法,同时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估值标准和方法,提高会计核算的科学性。
(3)做好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基础工作。新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鉴于大多数高校固定资产数量大、金额多,种类繁多,而且新旧程度不一,为顺利实现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高校需先完成所有固定资产的整理和汇总工作,对于各个高校来讲,这都将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我们可使用如下固定资产清查表进行整理。固定资产清查完毕后,分情况、型进行初步整理,如: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固定资产,将其余额转入存货科目,领用出库时,一次性摊销其成本;对于达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固定资产,按新制度固定资产标准进行重新,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制定统一的估值标准和方法,确定已有固定资产净值和尚可使用年限,从而为新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做好相应的衔接准备。
(4)顺利进行新旧账务处理切换,重点处理好会计科目转换。为确保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和实施,财政部也制定了《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因此高校要以此作为行动指导,吃透新制度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首先完成新旧科目转换工作,即根据各科目及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和性质,将原科目、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科目,然后按照新制度进行资产、负债、净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等,确保新旧会计制度能够很好地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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