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起来看看突发环境污染应急预案,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实施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应急工作机制。
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处置。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实施应急处置,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处理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
执行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发挥现有专业及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岳阳军分区副司令员、岳阳武警支队支队长、市环保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业经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地方海事局、岳阳海事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铁山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通信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环保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监察、监测工作的副局长、分管污染管理科、法制宣教科、自然保护科、规划财务科工作的副局长
成 员: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污染管理科科长、自然保护科科长、法制宣教科科长、核与辐射监管站站长、市应急办主任、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2.1.3环保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环境监察支队)
主 任: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副主任: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2.1.4现场处置组
组 长:市环境事故调查处置中心主任
成 员:市环境监察支队、事发地县(市)区局有关人员
2.1.5应急监测组
组 长:市环境监测中心分管副主任
成 员:市环境监测中心、市核与辐射监管站、相关县、市、区监测站有关人员
2.1.6防控指导组
组 长:污染管理科、自然保护科科长
成 员:污染管理科、自然保护科有关人员
2.1.7技术组
组 长:科技科科长
成 员:市环境监测中心有关人员
2.1.8信息资料组
组 长:政工科科长、法制宣教科科长
成 员:政工科、局办、法制宣教科有关人员
2.1.9后勤保障组
组 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规划财务科、局工会、后勤服务中心有关人员
2.1.10专家组
组 长:局总工程师
组 员:监测中心、支队及有关科室技术骨干
2.1.11新闻组(局新闻发言人为唯一对外发布窗口)
组 长:法制宣教科科长
成 员:局监察室、局办公室相关人员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指挥、协调、指导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决定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机制,组织制订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环境应急宣教工作,统一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承担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组织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制订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预测和监测系统;开展应急处置和现场监测的人员培训,组织预案演练活动;承担市环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2.3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环保局:建立健全反应快速、保障协调的应急机制;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提供应急处置现场污染物分析监测、放射源处置的技术支持。
岳阳军分区:协调驻岳部队、民兵参加救援、抢险。
岳阳武警支队:协助公安局做好现场警戒、保安、抢险与疏散等工作。
市公安局(含市消防支队):组织协调火灾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恐怖事件等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对重要目标和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负责对现场的火灾灭火与泄漏控制,或可能导致火灾或泄漏的隐患处置。
市安监局:配合拟制因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预案,参与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发改委:负责将全市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市工业经委:负责铁路、成品油、电力保障有关协调工作。
市民政局:储备、管理和调配救济物质,负责受害群众的生活救济。
市交通局:协调长江流域以外船舶、港口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地方海事局:负责长江流域以外的船舶、港口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岳阳海事局:负责长江流域船舶、港口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市建设局:负责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供水系统环卫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城市供气系统畅通。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医疗救治,组织协调卫生防疫工作,为事发地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市水务局:配合拟制市重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铁山管理局:负责铁山水源安全和恢复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对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遭受污染威胁物种的保护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市气象局: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和应急所需气象数据。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运行经费。
市通信部门:保障应急处置通信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