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购房协议书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共同购买房屋一事,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本着共同投资、共同受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购买房屋并与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 中山一路104号第1-2幢第3-5层 的法院拍卖楼房三层(以下简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合同总面积为 平方米,总价款 )。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享有该合伙房屋的产权份额如下:以拍卖确认及成交房产过户前,三方所第一次各自提供的资金占三方总投入金额的占比作为该房产各权益方的的股份占比,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按各自的产权份额比例承担该房屋总价款。该合伙房屋的投资总价款为:房产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房产交易税金+房产过户手续费。三方第一次总出资不足支付该合伙房屋的投资金额的,先由甲方先行垫付,待甲方办完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并将房产进行抵押贷款,所贷得款项除用于支付前期投入资金不足的差额外,甲、方可暂时使用剩余贷款,但需自行支付所贷金额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并且到期须按时还清贷款本金。该房产原租期到期前或到期后三方决定对该房产进行扩大经营的,甲方应将贷款款项及时回收到三方共同的该房产投资项目上,而原投资及贷款所得资金不足时,三方都须按比例再注入资金。
第三条 协议一旦签订则认定甲、乙、丙三方均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拍卖房产的所有拍卖条件及法院告知的瑕疵内容所带来的后果及风险。三方经协商由甲方全权办理房产拍卖、过户及贷款的所有手续,约定将该合伙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甲方作为该产权登记人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的全部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享有,三人分别享有的%和%的权属。
第四条 该合伙房屋原租户终止租赁后,三方可委托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经营管理或重新对外租赁等经营事务,经营投资管理或对外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和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承担。甲、乙、丙三方对该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经营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如将合伙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则《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与第三人签署,否则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甲方收取,但甲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及其它该房屋的费用开支后,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分配,不足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产权份额予以补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经营合伙房屋,则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处分等权利,除下列情况外,如有两方方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代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转让;
(二)合伙房屋的经营事项;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担保事项;
(四)其他有关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重大事项。
因一方单独对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另两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另两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另两方违约金。
若三方对前款所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影响该房屋经营时,双方可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双方解除本协议,对合伙房屋进行产权分割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各自独立经营;
(二)双方解除本协议,合伙一方或两方可按该房屋当时的市值受让另一方或另两方的全部产权(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第五条 房屋所有物权出卖及优先购买权
如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享有或承担。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或两方转让其房屋产权份额时,另两方或一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若甲、乙、丙一方或两方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书面通知另两方或另一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的一方或两方应按合理公平的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两方或一方的房产份额。接到售房通知书15天不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书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购买,或在15天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并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履行等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该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即是与开发商签约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三方共同投资购买 底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 底商: 栋 号,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2.1 甲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2.2 乙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2.3 丙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三、产权比例(产权证的办理依据)
3.1甲方享有共同投资底商 % 的产权。
3.2乙方享有共同投资底商 % 的产权。
3.3丙方享有共同投资底商 % 的产权。
四、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要标明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标明各享有底商的份额,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暂为保管。
五、底商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讨所投资入驻产品展示中心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底商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的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投资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因为此商用房面积比较大,地势特殊,适合整体出租或整体经营运作。故甲乙丙三方应更加团结协作顾全整体利益。
六、购置底商税费承担
投资购房及按揭贷款、底商内外装修、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产权过户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气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分担。此底商贷款是以乙方个人名义从银行贷款,但贷款本息应由甲乙丙三方按照产权占有比例支付相应的银行本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还贷,如违约所产生的损失由违约一方承担。
七、 物权行使
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投资物业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如一方有底商的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另两方书面同意。
八、物业出卖及优先权行使
8.1如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出售物业,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享有或分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8.2如果一方决定出售底商,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两方不同意出售物业,应书面告知对方。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收购另一方的物业份额。
8.3如果一方接到另一方出售物业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物业;如果不同意出售物业又不愿意购买另一方的份额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物业,并应给予出售物业的积极配合。
九、甲乙丙三方按照支付投资款的比例明确所占底商的面积以及位置
甲方面积为:
位置:
乙方面积为:
位置:
丙方面积为:
位置:
十、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一、 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三方均可提交法院进行诉讼。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