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书

时间:2021-08-31

  篇一:停车场委托管理合同(示范文本)

  停车场委托管理合同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本停车场委托管理合同由上述各方于x x x x年x x月x x日在x x市订立。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场委托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管理事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管理甲方拥有所有权的x x大厦地下负一层、负二层停车场。乙方也愿意接受委托,并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管理好上述二层停车场。

  2.大厦地下负一层、负二层停车场共有x x个小车位、x x个大车位,对此双方予以认可。

  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合同期由x x x x年x x月x x日至x x x x年x x月x x日。

  2.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就合作事项重新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第三条委托管理费用:

  1.甲方同意于合同生效日起计到合同期满,每月按x x个小车位x x个大车位,每车位x x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总计x x元作为管理费。

  2.乙方收取管理费账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的职责:

  在履行合同期内,为保障乙方有效地进行该区域的工作,甲方有以下权利并同意履行下列的职责:

  (l)审定乙方拟订的车场管理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停车场小车临时、月保等停泊的所有租金收人归甲方所有。

  (4)审定乙方提出的车场年度计划、财务预算。

  (5)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要求,移交乙方管理的车场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和物业规划设计要求;如在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间题,监督原施工单位返修。

  (6)如甲方出售车位,则成功出售的车位的管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甲方出售时须向买受人明确管理费用的支付及其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已与业主约定)。

  (7)单车库甲方交由乙方无偿经营,乙方自负盈亏。

  2.乙方的职责:

  据此合同的条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提供车场的经营管理服务。在履行合同期内,乙方同意在下列职责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约定,制订车场管理制度:

  (1)负责办理停车场服务收费及管理费收费的报批和年审。

  (2)负责车场内车辆的安全防范和责任事故。

  (3)告知车主和车位使用人有关限制条件,订立车场管理服务守则。

  (4)对于车库小车临时、月保的收人做好明细账并送甲方查核。

  (5)负责车场车辆责任事故的处理。

  (6)负责车场水、电费用,工作人员的薪金及福利费用,车场设施的维修保养、清洁、公众责任险等。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服务质量:

  1.保持车场公共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包括:公共通道、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2.管理车场交通与车辆停放有秩。

  3.维护车场公共秩序正常,包括:安全监控、巡视、值勤等。

  4.管理与车场相关的工程图纸、车主及用户档案完整无缺。

  5.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停车场委托管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

  外。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篇二: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书

  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

  适应业主停车需求,现就全权授权管理的宜品上层公寓地下停车场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议定事项协议如下: 一、委托范围:宜品上层公寓地下停车场含:

  1、停车场出入口道闸及附属设备以及收费标准等。

  2、地下停车场(共计)。

  3、停车场内的通风、电力、排水等设施。

  二、受托方管理内容:

  1、确保停车场的24小时安全,正常使用。

  2、乙方受托期间应保证停车场24小时正常运营。

  2、确保停车服务热情周到,客户满意,不得出现客户投诉现象,如出现停车纠纷等现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确保停车场内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闸系统等的正常使用。

  4、确保停车场内地面整洁无灰尘,无附着物。

  5、确保从主干道进出停车场内车辆安全,并独自承担责任。

  三、委托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四、其它约定

  1、乙方自行办理停车场经营的相关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并独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负责提供地下停车场相关验收资料比配合盖章。

  2、甲乙双方共同应承担停车场日常运营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及其它运营费用。

  3、停车场运营期间出现大额度维修(

  4、乙方应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5、委托期内甲方不收取乙方停车场的租赁费用。

  6、乙方对甲方及产权方核定的,应予以保障。该条款下所有停车位只收取管理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