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因素对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选材的影响论文

时间:2021-08-31

  论文摘要:研究发现,在相同年龄组的青少年足球运动队中,由于出生月份的不同,距选择日越近的运动员,较距选择日较远的运动员有较大的身心成熟优势,易被教练作为有“早期才能”的队员入选高一级运动队。从而造成选材上的偏差。因此,提出相应的调控策略,旨在加强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选材的科学性。

  论文关键词:选材;青少年;足球;早熟

  1问题的提出

  年龄因素一般是指与运动员选材有关的日历年龄和生物年龄,二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但其发展却不是同步的。在运动员选材中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日历年龄是指从出生开始计算的年龄,反映了人生命过程的实际年龄;生物年龄是指人体生长发育的年龄,反映了每个个体生长的快慢,也就是人体实际生长的年龄。目前,在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选材中,常通过严查日历年龄,结合测试运动员骨龄的方法来判断其生物年龄进行分组训练,以杜绝瞒报、虚报出生日期,防止早熟型选手进入同年或低年组参赛。然而,在同一年龄组中,由于选拔日期的时段性(通常同龄人选的范围是从当年1月l日一l2月3l日),也会出现运动员的出生间距可相差1个~l2个月的生长优势,同样也存在着早熟差异。如距选择31期越近的运动员(如1月一3月出生)比距选择日期较远(10一l2月出生)的运动员有较大的相对年龄(月龄)优势和身体早熟。因此,在同龄组选材中,如果我们不进行有效的相对年龄控制,必会对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选材,尤其是儿少年龄组运动员的初级选材将产生重要影响。研究已显示,早熟型选手一般出成绩较早,往往可以成为少年比赛的优胜者,但大多数成绩不稳定,保持时间不长,甚至很快出现停滞不前的现象,以至最终达不到优异成绩而被过早淘汰,成材率较低。所以,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探讨在同年龄组中早熟优势与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选材之间的关系,以揭示同年不同月的年龄因素在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选材中的影响,并进行有效的调控,旨在加强我国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选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成材率。

  2研究对象和方法

  2.1研究对象

  随机抽取黄石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在1996年一2004年间注册的960名优秀青少年足球运动员为研究对象,调查他们人选高一级运动队时的出生月龄(日历年龄)。为防止调查数据组出现重复性,提高测试的有效性和客观性,我们选择ul1、U13、U15、U17四个奇数级别的年龄组作为调查对象。他们分别是:1)在2000年一2001年,2001年~2002年,2002年~2003年,2003年一2004年,四个年度期间的U11、U13、U15、U17四个年龄组,每组30人,共480人;2)在96年一97年,97年一98年,98年一99年,1999年一2000年,四个年度期间,ull、U13、U15、U17四个年龄组,每组30人,共480人。

  2.2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文献综述法,逻辑推理法,以及数理统计等方法。

  3研究结果与分析

  调查统计的结果见表1一表8和图1~图4。从各图表中的数据分布中我们可以看出,人选的人数和他们的出生月份之间呈现明显的偏态分布,其具体分析如下:

  3.1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在1996年一1997年,1997年一1998年,1998年一1999年,1999年~2000年4个年度期间,U11、U13、U15、U17四个年龄组的运动员出生日集中在8月~10月份的人数最多,共达189人,较出生在5月~7月的运动员(69人)多达46.5%,且经样本率的检验,T=12.7,P(2)tO.01(478)=2.586,故P<0.01,存在显著性差异。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在2000年以前,黄石足球学校选拔优秀足球运动员的分组年龄标准是以当年的8月1日为起始点,结束于次年7月31日。这样就形成出生月份(8月一10月)越靠近挑选日的运动员,较出生月份(5月一7月)远离挑选日的运动员有接近长9个月的生长优势,因而他们的身材高大,身体粗壮,发育成熟,更容易被教练员挑选为主力队员而进行比赛,从而使这种年龄早熟优势持续发生在以后的几个年龄组中,进而出现统计意义上的偏态现象。

  3.2从图1~图3看出:在2000年一2001年,2001年~2002年,2002年~2003年,2003年2004年,四个年度的选拔年中,U11、U13、U15三个年龄组运动员的月龄分布也星现不对称性,但其峰值却都出现在1月~3月份出生的队员。从表2看出,其总人数是126人,较10月12月出生的运动员(67人)多达30.6%,且经样本率的检验,T=7.13,P(2)tO.0l(358)=2.586,故P<0.0l存在显著差异。进一步从表3

  看出,在转换第一年2000年~2001年期间,人选运动员的人数在该年龄组中不到一年的时间,从1999年一2000年集中在8月~l0月出生39人,突然下降到当年的19人,而1月~3月出生队员却增加14人,其减增率分别高达105%和70%。其中出生在1月~3月的人数(34人)也比出生日在8月~l0月的人数(19人)高达28.3%,同时也较10月一12月出生的人数(16人)多达36%。笔者认为出现这种高度转换率的原因是:2000年黄石足校根据湖北省足协提出的对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注册年龄与参赛资格的有关决议精神,以及为和国际足联指定的各年龄组参赛标准的指导方针接轨,从在2000年起,采用以当年的1月1日作为开始选择日期,结束于同年的12月31El。这样,由于选择日期的变化,从而出现Ull、U13、U15三个年龄组的优秀足球运动员的人选月龄也发生戏剧性变化。导致有“才能”的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突然集中在1月~3月出生,而8月一10月和l0月~l2月出生的“才能”运动员却突然减少。这一变化进一步证明了上述的推断:距挑选日越近的运动员(1月~3月),由于他们在同龄组中较出生口迟(10月~l2月)的运动员身心发育以及社会经验七更成熟,因而在比赛中表现出更强的自信心,稳定的心理状态,强烈的取胜欲望和号召力,以及充沛的体力与更好的理解动作能力,从而使他们更容易被教练选中而人选高一级运动队。而在选择年出生较晚的运动员,由于他们发育较晚,使他们相对具有生物和心理年龄上的劣势,从而导致许多有潜在才能且晚智的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被简单的经验性选材淘汰,进而使他们失去高水平训练与比赛的锻炼机会,造成目前选材中人力物力的损失。从表4看出,分组年龄越小,这种趋势表现得越明显。进一步我们对湖北省体校,武汉体育学院竞技体院,华中师大体育系,以及武汉市香梅、惠伟、仁登6所足球学校,在2003~2004赛季注册的ull、U13、U15三个年龄组的450名运动员进行月龄调查也得出,1月~3月出生人数比10月一12月多104人,且经样本率的检验,T=11,P(2)to.01(448)=2.586,故P<0.O1存在显著差异,见表5。这更进一步证明了上述的推断。因此,在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选材中。不能仅凭借其身心发育的优势就经验性地作为判别“有才”和“无才”的标准,否则会陷人选材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