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既属于一般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的范畴,又属于教育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建立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和程序,可以正确分析项目实施情况,促进资金分配的合理和优化,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必要时可对项目资金安排进行相应调整,进一步提高项目评价的实效性。目前,国内对教育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理念及认识上还存在很多误区,而针对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却很少,缺乏能反映高职院校内涵特点的评价体系。
实践中,对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存在着评价主体错位,评价视角缺失独立性;目标功能混淆,评价内容忽视效益性;绩效意识缺乏,评价结果不受重视;监督机制缺位,绩效评价流于形式等问题。全面考核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的效果,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关键在于选择适当的绩效评价指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由于高等职业教育项目的收效影响并不像其他经济类项目的收效那么显而易见,其产生的影响与结果往往具有一定滞后性,对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绩細行评价时,要结合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要素,关注专项目标实现倩况、项目的预算配置倩况、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水平以及收益程度及项目所产生的长远影响与社会效益等方面。
一、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一)通用性和专用性兼顾,指标设计科学合理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由于经费来源不同、性质不同,因此,体现出不同的效益特点,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兼顾不同性质的资金,使不同性质的资金具有可比性和全面性,并且针对不同性质的资金用不同的'指标衡量。因此,在设计指标时,既要考虑项目之间的相同点,又要适于评价不同项目的特殊要求,实现通用指标与专用指标的结合。
(二)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可操作性强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指标体系设置是为了保证绩效评价在各类财政专项中使用,因此,指标涉及的定性内容、数据的釆集运用和评价过程都必须有利于掌握与操作,做到操作过程简明易懂,指标定义明确清晰,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同时,由于高职院校各类项目自身的特殊性,部分产出无法直接量化,比如,一些长远目标,社会影射等,因此,必须同时进行定性分析。
(三)坚持目标导向,注重长远发展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应有自己明确的目标,同时这些目标应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通常情况下,高职院校财政专项在申报立项时其资金用途和具体目标就已经明确,并且这类资金用途单一,比较容易界定。在评价过程中,要注重目标的导向性,从受益群体角度进行全面分析,绩效评价指标必须发挥出财政专项资金对高职院校发展的引导作用,体现出绩效评价的导向性功能,注重项目的长远影响与发展。
二、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的选择
基于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特殊性,设置了投入类指标、过程类指标和产出类指标,同时还设置了一定数量的效益类指标,以保证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一)投入类指标这类指标主要是评价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及资金的实际筹措能力,由三个指标要素构成:财政资金到位率、配套资金到位率及财政资金投入乘数。财政资金到位率主要是评价财政资金到位情况,用定量指标来衡量,运用比较分析法来分析。配套资金到位率主要是评价项目单位对财政资金的配套能力和筹措能力,用定量指标来衡量,运用比较分析法来分析。财政资金投入乘数主要用以反映项目单位财政到位资金的投入所拉动的各种配套资金投入情况。
(二)过程类指标过程类指标关注的是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主要评价以下内容: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是否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以及定量评价资金违纪率的大小;项目资金投入到位的均衡情况,配套资金时间的均衡性,资金投入使用的有效性,设备投入使用的有效性,其他费用投入的有效性,固定资产转化率;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实施内容完成质量情况等。重点评价项目管理部门是否合理规划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是否科学计量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否实现了专项资金的管理目标等。
(三)产出类指标在构建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必须选择一定的产出类指标,用以衡量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例如,高职院校通过使用财政专项,在科研、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产出类指标主要包括专项建设规模指标和营运能力指标,用以考察项目实施内容完成量及形成规模、项目营运状况、项目配套能力及项目完成后实现的目标与计划值的偏差程度。
(四)效益类指标考虑到高职院校教育服务的特殊性,在衡量其财政专项资金效益时,重点要考虑社会效益,即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产生了哪些社会综合发展的回报。社会效益指标是评价项目实施对这项目受益群体的影响,主要通过项目促进科技进步、人才培养、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促进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高等方面的增量来衡量,通过对项目单位和受益群体的可持续影响进行测评,并与立项时所预测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或项目实施前相对比,评价其影响程度。
三、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周期的选择
由于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效果发挥比较滞后,因此,绩效评价的时点与时段选择必须根据高职院校财政专项的特点评价确定合理的评价周期,这有助于提高评价结果的合理性、科学性和稳定性。如果评价周期过短可能与资金效果周期错位,过长则不利于资金绩效提升。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年对上年度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若不少资金尚未分配、支付或应用,就无所谓绩效。因此,应根据专项资金属性,以及绩效信息的统计周期,从现实出发确定评价基准曰及周期,就实践操作来说,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滞后半年到一年为截止点较为合适,涉及基建类的专项资金可进一步延后评价。
四、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201X年1月1日实施的新预算法要求财政预算安排与资金绩效评价相联系,编制预算要参考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这标志着我国公共财政制度建设迈出了关键性一步。将绩效评价纳入预算分配和管理的全过程,从项目立项、资金拨付、实施管理、监督检查等全过程进行考核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和实施项目的预算安排挂钩的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和问责。运用合理的绩效评价手段来提升高等教育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是我们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的最终目的,因此,在对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进行评价后,应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联系,重视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即把今年的评价结果作为制定下一年预算和政府下一年拨款的依据,使预算的针对对象更加准确,确保预算编制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促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和谐共存,相互促进,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此外,把绩效评价形成的结果列入财政拨款判断依据中,能激励高职院校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的投入产出率,切实提升高职院校大力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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