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中潜在的不良结构论文
摘要从高校教师绩效评价的内涵、意义、主体、方法四个方面分析了绩效评价中潜在的不良结构系统特性,认为采用硬系统方法论的优化范式难以清晰地描述绩效评价中的潜在冲突,提出了采用软系统方法论的调查学习范式研究高校教师绩效评价问题的思路,总结提出了缓解不良结构系统中冲突的一些措施。
关键词软系统方法论;高校教师;绩效评价;不良结构系统
“绩效”一词源于英文中的performance,原意是性能、能力、成绩、工作成果等,在西方心理学中绩效则是指与内在心理相对的外部行为表现。近年来经济管理领域中广泛采用绩效这一概念表示工作业绩、效益等,在高等教育领域人们也在谈论教师绩效评价问题,甚至有的学校实行了绩效工资。但高校教师绩效的内涵究竟是什么,教育界对此并未做过严格界定,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清晰的认识。
高校教师绩效评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涉及到评价内涵、评价意义、评价主体、评价方法等多方面因素,对于这些因素存在着很多大相径庭的认识,而这属于绩效评价中的基本问题,如何正确地认识它们成为制约高校教师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尽管人们意识到了绩效评价中明显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但是我们却难以准确地说出这些问题究竟是什么,每种问题往往是含糊不清的,并且缺乏明确的结构,导致绩效评价在很多问题上面莫衷一是。这一问题的出现值得我们深思: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绩效评价问题如此难以达成一致,我们究竟应当怎样看待绩效评价问题。
本文认为高校教师绩效评价问题上的众说纷纭源于其内在的不良结构,为了正确地认识该问题,采用软系统方法论的基本观点,从基础理论层面重新审视高校教师绩效评价工作,以便于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缓解绩效评价中的潜在冲突。
一、高校教师绩效评价中的不良结构特性
不良结构特性针对的是不良结构系统,所谓不良结构系统是指偏重社会、机理尚不清楚的生物型的软系统,它较难用数学模型描述,往往只能用半定量、半定性或者只能用定性的方法来处理问题。不良结构系统是针对良结构系统而提出的概念,所谓良结构系统是指偏重工程、机理明显的物理型的硬系统,它可以用较明显的数学模型描述,有较现成的定量方法可以计算出系统的行为和最佳结果[1]。很明显高校教师绩效评价属于不良结构系统,目前在绩效评价问题认识上的众多分歧就可以证明这一点,我们并未完整清晰地掌握绩效评价工作的运行机理和内在结构。
下面重点分析绩效评价中潜在的一系列不良结构特性,以便于深入认识高校教师绩效评价问题的复杂性,以及采用软系统方法论作为理论分析基础的必要性。
(一)绩效评价内涵的不良结构特性
对于绩效的内涵,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基于结果对绩效下定义,另一种是以行为为基础对绩效下定义,理论上的教师绩效评价应既包含行为评价,也包含结果评价[2]。绩效评价内涵的不同会导致评价口径的不同,二者潜在的冲突却是不容回避的,如果对于某位教师从结果和行为两方面进行绩效评价,产生了不一致的结论,势必会激起对于绩效评价内涵的强烈争论,这时绩效评价内涵的界定是很含混的。对于这两种评价内涵的不同认识始终共存于高校教师绩效评价工作中,是一种典型的不良结构特性。绩效评价内涵的界定还直接决定着到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因此内涵的不良结构特性也导致了评价指标的不良结构特性。
(二)绩效评价意义的不良结构特性
高校教师绩效评价工作的积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例如绩效评价往往与加薪晋级联系起来,容易导致教师过分关注评价结果,为了达到目的甚至采取不恰当的手段[3]。这些消极行为导致了部分教师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抵触情绪,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绩效评价工作的积极意义。绩效评价是一种工具,既可以被正确地使用,也难免被误用,二者共存于绩效评价过程中,检验着参评教师的职业道德。
(三)绩效评价主体的不良结构特性
评价主体所持的态度、立场直接影响到教师绩效评价的结果,而各评价主体的态度、立场又往往是不一致的,会导评价结果的不一致性。如何确定评价主体,如何衡量不同评价主体评价结果的不一致性,如何确定各评价主体的权重,是绩效评价组织工作中很难协调好的问题。借鉴企业员工绩效评价的基本思路,在教师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这样一些评价主体:上级评价主体、下级评价主体、同级评价主体、集体评价主体、自我评价主体、第三方评价主体。显然这些评价主体之间的评价视角是不完全一致的,评价结果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一致性就在所难免了。
(四)绩效评价方法的不良结构特性
评价方法可分为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两大类。定性评价主要依赖评价主体的主观观察或经验,根据人们对事物的一般看法而确定评价结果,该方法对于一些难以数量化的问题比较适用,但它主观随意性大,缺乏可操作的工具、方案;定量评价种通过数学或其他科学手段对事物的量作出判定,主要通过统计分析,从量的侧面集中地对经验作出科学分析,由于它以数据说话,使绩效评价工作在形式上实现了公正,但很多因素是数据统计难以显现的,定量评价也不是绝对可靠的[4]。这两种方法并无绝对的优劣之分,但却有可能导致不同的评价结果。
本文认为分析高校教师绩效评价中潜在的不良结构特性,对于指导我们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这从理论层面确认了绩效评价中冲突存在的客观性和合理性。一方面使我们意识到这些冲突不容回避,要求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必须深入具体,悉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容得下不同声音,实现对参评教师的完整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意识到了绩效评价工作本身的局限性,它不是灵丹妙药,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不可能令每一位参评教师都心悦诚服地接受评价结果,但却可以采取多种措施缓解这些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