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小学德育活动课程建设的教学论文

时间:2021-08-31

  在新的课程计划中,德育活动在活动课程中占有非常突出的位置,反映了国内教育界已认识到德育活动在 中小学德育工作中的作用。从目前全国各地中小学德育实践来看,活动课程的引入不仅为那些早已在实行但又 无法正常纳入到学校教育中的德育活动提供了一种使其系统化、正规化的结构框架,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为打 破长期以来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的学科化德育模式带来了希望。

  一、德育活动应成为德育主要的教育形式

  我国教育界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形成了以思想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及历史等为主的德育学科课程体 系,在传授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系统性道德知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尽管道德认识能给学生提供 未来行为的认知图式,它们在学生头脑中却往往只是以知识形态存在而不是以能影响学生的行为即成为学生品 性的一部分的观念存在的。也就是说这样的道德知识对个体在具体道德情景中的行为影响是很小的,只有在个 体价值观念单一、不能或无须作出独立的道德判断和选择的情景中,它们才会成为行动的线索。而对处在变革 与多元化时期的中小学生来说,由于影响其行为的因素十分复杂,因而仅有道德知识这一行为线索并不能有效 地引发学生的道德行为,这是学科式德育课程教学效果低下的根本原因。因为道德行为的产生除了需要认识的 支撑之外,更需要行为动机(情感)的激发,需要对情景的认知和判断及对自身行为的自我监控等。

  而德育活动课程则通过给学生提供各种各样真实的道德情景和道德冲突,通过学生现实的人与人之间的交 往,不仅把抽象的道德原理和规范以具体的方式呈现出来从而加深学生的道德认识,培养学生对道德情景的自 主判断能力,而且还会使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体验和自觉的参与意识,这就有可能使学生的道德知识转化为自 己的观念和品性,从而使学生在未来遇到相似的情景时受到类似情感的触发而引起道德行为动机。杜威认为, 这种使人们在工作和思想的统一中跟别人发生适当关系的教育方式,是最好的和最深刻的道德训练。因此,德 育活动对于学校德育工作来说具有极大的价值,在培养学生的道德行为能力和激发学生的道德情感方面具有学 科教育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应该成为学校德育的主导形式。

  但是,有正确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判断不一定能保证人们作出相应的道德行为,而且即使有做出道德行为的 意愿(动机),也不一定就能引发正确的道德行为。这就好像是人们懂得制造飞机大炮的原理却不一定能真的 制造出来一样,这里还有许多工艺问题、技术问题。同样的,能否做出恰当的道德行为也存在着类似制造工艺 技术的道德技能问题,如怎样表达同情和关心以正确地帮助别人,如何通过协商以避免冲突达成公正公平,怎 样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等,都涉及处理个体之间、个体与集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怎样控制和调节自身情感和 行为等技能问题。也可以说,一个正确的道德行为既包含着道德认识、道德情感,还包含着适当和熟练的道德 “技能”。毫无疑问,这样的技能通过刻板的说教是很难获得的,就如学游泳而只在岸上听取理论讲解一样, 一旦真的下水很可能会被淹死,学科式德育课程的缺陷也在于此。德育活动由于是以个体和集体的各种具体活 动和行为展开的,活动过程本身就是各种行为技能的运用和学习过程,因而德育活动课程不仅有利于加深学生 的道德认识,激发他们的道德情感,而且也特别适合于道德行为技能的培养和获得。

  总之,德育活动课程有着学科课程无法实现的功能,与德育学科教育也有着很大的互补性,事实上,它们 对学生道德品质中的不同方面起作用。学校德育工作的改革应当注意两方面的协调和衔接工作,就目前的学校 德育实践来看应更加注意德育活动课程的建设,这对规划和建立完善的学校德育体系是十分重要的。

  二、德育活动课程目标的确立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中明确指出了活动课程应“使学生受到政治、 思想、道德教育”。在《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中也阐述了活动课程和德育活动在学校德育中的 作用,这对建立完善的学校德育体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但从课程设置的要求来看,德育活动课程的目标和 要求仍然不明确,在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和学校进行的德育活动也缺乏应有的理论框架,这对中小学开设德育 活动课程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甚至混乱。因此对如何进行德育课程目标设置及活动内容的构架等的研究仍然是 一项紧迫的任务,需要做大量的研究工作。

  重视能力的培养是新的课程计划的重要特征。这一思想也在各科教学大纲的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体现,这可 以说是目前我国中小学课程改革中的一大进步。由于能力的形成和发展必须以活动为基础,并且也只能在活动 过程中体现,因而活动课程的提出实际上是为了满足培养目标上的这一转变。德育活动课程无疑也是为了满足 德育目标上的拓展,如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自主自制能力、是非判断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及自我教育能 力等。这一思想对目前各地开展的有关德育活动课程的研究和实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且对计划中所提出的` 晨(夕)会、班队会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学校传统活动等的改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依据传统的以 学科教育为核心的知识与能力划分方法来确定德育活动课程目标的思想,虽然表面上解决了知行脱节问题,而 实际上还脱离不开传统的德目主义德育观,甚至会滑向枯燥的行为技能训练,同样难以解决学生遇到的或未来 会遇到的各种道德困境。事实上,知识与能力相加还不等于真实的道德行为,更不等于道德品质,因为道德行 为总是与情景相联系的,而且也只有与情景相联系才能产生激发行为的动机和情感。笼统地以能力作为德育活 动目标是不适合于德育特有的内在规定性,也很容易使活动课程所具有的自主性、开放性等特征受到威胁。因 而,我们认为在确定德育活动课程目标时必须对道德行为中的能力作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