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用少数民族传统德育资源的重要性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我国民族状况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各少数民族在自己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创造的形式丰富多彩、内容浩瀚博大的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少数民族在历史实践活动中创造的文明成果,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下来并保留在少数民族中间具有稳定形态的多层面文化,包括思维观念和价值取向、道德生活和礼仪风俗、制度习惯和宗教信仰等方面,它是少数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各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特有的文化因素,一般包括生活习俗、人生礼仪、民间传承、信仰崇尚以及节日文化等主要类型。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德育资源,是各族人民的精神基础,是维系各民族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纽带,支撑着民族的心理、意识,体现在独具民族特色的价值观念之中。
高校在发掘中国传统文化的德育资源时不能忽视对少数民族传统道德的开发利用。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少数民族政策的深化,高校在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地理环境、文化背景、家庭教育甚至学校教育背景的不同,决定了当前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性。如果高校德育仅满足于一般化的理论教育,脱离民族学生的实际,忽视少数民族道德的特点,将缺乏针对性和认同感。如何在少数民族大学生中贯彻落实高校德育目标,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既弘扬主旋律,顺利的实现社会主义德育目标,又照顾到少数民族大学生独特的民族文化背景,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的途径因材施教,提高德育效率,是目前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德育工作和改革中面临的重大理论课题。
生活即教育,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是影响少数民族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发掘本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德育资源可以让学生接受本民族文化的熏陶教化,提升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的道德修养。在中华民族的文化构成中,少数民族文化在与汉民族文化交融渗透的过程中呈现出独特的社会调节功能,它承担着调整少数民族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界、人与神灵之间的关系的任务,是各民族用于调适本民族内部,本民族与其它民族之间各种关系的重要手段,在维护社会稳定、有序的推动少数民族社会的发展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道德的本质是“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1]。
伦理道德与传统习俗、宗教信仰相结合是少数民族文化的主要特征,在少数民族地区道德教育的主要形式就通过民间习俗、宗教仪式完成。带有经验性的伦理道德以乡规民约、各种禁忌、人生礼仪、节日庆典、谚语歌谣等形式散布和融汇在实际生活之中,这就使它比一般的伦理道德更具普遍性和稳定性、实用性和权威性,具有更为直接的社会功能。如果学校德育能结合学生的实际在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的前提下,利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丰富的资源和宝贵的经验,植根于民族文化的土壤中,赋予其时代的特征,将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思想道德力量,增强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增强德育的人文底蕴,有效抵御外来文化的冲击,丰富德育内容和提高德育效果,真正解决德育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充分发挥传统文化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时代价值。
二、少数民族传统道德的主要内容
意识形态层面的少数民族传统道德与宗教、民族风俗、民族节日等各种文化现象交织在一起,表现在价值观念、道德观念、世界观、人生观、哲学观以及体现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中,通过各种艺术形式、语言文字或口耳相传的方式流传至今。道德观念对宗教、民族文化产生极大影响,而宗教、文化等又是道德观念的载体,各民族道德情感、道德观念通过这些具体生动的形式得到充分的表露。少数民族传统道德的内容蕴含在民间文学作品、风俗习惯、宗教禁忌、格言谚语之中,以习惯法、乡规民约、社会舆论等社会调控方式保证其实施。这些道德内容渗透在少数民族日常生产劳动、宗教信仰、婚姻家庭,社会生活、社会制度之中。综合起来,少数民族传统道德的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道德
“中华民族不但以刻苦耐劳著称于世,同时又是酷爱自由,富于革命传统的民族”[2]。在道德价值上,各民族都重视道德思想与政治思想的融合,爱国主义观念贯穿于少数民族历史文化之中。各少数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国的历史,以顽强的精神开拓了祖国的疆域,为祖国的统一作出了贡献。我国的少数民族在历史上为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反抗民族压迫,抵御外敌入侵做出了巨大贡献。各民族在道德价值的导向上,为维护血缘关系、宗法制度和君主专制强调个体服从整体。解放前,仅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就呈现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等不同的社会历史形态,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只有依靠集体的力量才能保证族群的发展和繁衍,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形成了朴素的集体主义观念,这种团结互助的整体意识世代相传,构成了各族人民所特有的心理素质和民族精神,并成为传统道德的基本内容。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尊重贤能,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等观念作为重要的政治道德规范在维护各民族的政治地位、政治制度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社会道德
少数民族在历史发展中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可以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婚姻家庭道德几个方面考察。概括起来,在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中以物质文化的形式或以精神文化的形式,在生活习俗、人生礼仪、传统节日、宗教信仰等方面普遍渗透着文明礼貌、与人为善的原则;诚实守信、公平合理的原则;遵守秩序、言不越规、行不逾矩的原则;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勤俭节约的原则;勤劳勇敢、谦虚谨慎的原则。这些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是维持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秩序,稳定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和生活,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繁荣发展的坚实保证。
(三)和谐统一的生态伦理道德
少数民族朴素的生态伦理道德是优秀的传统德育资源,善待自然的观念以广泛的影响力保证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行为的延续。总的来讲,少数民族传统道德在道德价值的最终目标上,追求人与自然和谐交融的境界。大多数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都是以祖先崇拜、自然崇拜和万物有灵为主,反映出朴素的自然观与道德观。在宗教信仰和生产力水平的影响下,少数民族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处处渗透着与生存环境、与整个自然界和谐相处的观念,体现着对生命的崇敬,对待死亡乐观豁达的态度,这些观念深深的植根于民族文化心理之中,形成了大量世代相传必须严格遵守的生态伦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