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成效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湖南农业科技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共取得农业科技成果2700多项,其中国家级奖项140多项。以杂交水稻和超级杂交水稻、杂交棉与转基因棉、双低油菜、高产油茶、杂交辣椒、湘云鲫(鲤)等为代表的动植物良种培育与应用,支撑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增长和品质改良。以耕作制度、轻简栽培、健康种养等为代表的实用技术集成开发与推广,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提高了土地产出率,提升了产业竞争力。农业科技的巨大进步,有效缓解了农业科技绝对供给不足的矛盾。目前,湖南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51.3%,比全国高1.3个百分点,推动了湖南现代农业的发展,夯实了湖南农业大省的地位。
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过程中,全省农业战线立足省情,从农业生产组织、农业生产主体实际出发,围绕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在体制机制、服务形式等方面不断地创新。目前全省创建有7个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1个国家级、省级星火技术密集区,6个智能化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区,正在建设隆平高科技园、隆平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油茶研发中心,以及牛羊草食性牲畜示范地,油茶低产林改造示范基地等。这些园区、中心、基地的创建,有效地促进了全省农业科技创新要素的集聚,初步形成了全省性农业研发基地和创新源头,推进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积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在职能分离的基础上,强化公益性推广机构建设,促进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能力的提升。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县乡两级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等农技推广机构19100多个,拥有从业人员51200多人,目前正在进行乡级综合服务站建设的改革。不断增强涉农企业的技术创新与推广活力,目前全省130多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中有国家科技创新龙头企业2家,一批有实力的涉农企业建立了"博士后流动站"。科技兴农富民强省行动、科技入户工程、科技特派员、科技"户"联网和农科短信等工作的开展,摸索了农业科技向农村快速传播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二、当前湖南农业科技创新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农业科技体制和机制改革滞后,农科教相分离仍较突出
目前农业科技管理体制仍旧保留着大量传统因素,农业科研机构重复设置,部门条块分割,政出多门,运行效率不高。如湖南现有省级农业科研所分别隶属于省农科院、省农业厅等多部门管理,各市(州)农科所则隶属于市(州)农业局管理。据统计,省内科研方向、任务基本相同或完全相同的农科所就超过了70家,这显然不利于农业科研资源的有效利用。农业科研院所下属的科技企业并没有严格按照企业制度来管理,个人行为严重,事企不分,经营不规范。在科研项目的管理上,还是由宏观管理部门直接下达农业科技项目,与推广部门基本上没有直接联系,更谈不上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许多科研人员的科研行为表面上有明显的应用导向,但实质上不过是以获取科研经费和获奖为其研究目的而己。对于农业教育系统而言,由于现行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与教师的切身利益没有什么关系,也就很少有人主动关心农民的技术教育问题,更不会积极投身于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种农业教育的推广活动中。
2.农业科技队伍不稳定,精英人才短缺老化
与其他领域的科技人才相比,农业科技人才在政府政策倾斜、资金投入、人才流向、工作条件、政府扶持力度以及享受公共福利待遇等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这使得不少农业科技人员往往选择"跳槽"以谋求其他行业的工作,造成了农业科技队伍的不稳定。近些年来,湖南农业科技人才尤其
是乡镇农业科技人才流失严重,其中不乏确有突出研究推广能力的中青年骨干,流失的科技人员约占总科技人员的20%。目前虽然拥有像袁隆平、刘筠、官春云等一批具有巨大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杰出科学家,但农业科技顶尖人才队伍老化,特别是缺少能够挑大梁、担重任的中青年领军人才。2009年,省里选定20个科技领军人才,农业方面仅有4人。
3.农业科技投入机制不适应,科研机构难以发挥科研主体作用
农业科技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其投入主体理当是政府。近些年来,表面上看公共财政投入到农业科技的经费总额是呈增长趋势,但真正投入到科研单位用于科技创新的经费并没有增加。目前全国科研经费的人均投入为8.3万元,农业仅2.3万元,而湖南农业科研机构人均经费更少,仅1万元左右。国家农技科技推广经费占全国农业总产值不足0.2%,是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一半,而湖南则更低,与其在全国的农业科技创新地位明显不相称。科技投入结构也很不合理,造成农业科技创新上、中、下游脱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据统计,湖南科研、中试(熟化)、批量生产的投入比例为1:0.3:100,我国的这个比例为1:0.7:100,发达国家和中等发达国家为1:10:100。出于经济压力考虑,大多数科技人员特别是转制所科技人员在申报课题时便倾向于追求"短、平、快"项目,并且把大量精力用于成果开发创收上,对基础应用研究和周期长、难以出成果的项目热情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储备总量的增长。
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扩散能力弱,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尚未真正建立
评价农业科技创新的价值,最终取决于农业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应用程度和实际效果。由于传统体制的制约以及重学术轻应用、重研究轻推广的科研评价导向影响,以致一些课题研究成果由于毫无理论和实际价值而只好束之高阁;许多成果虽有理论和实际价值,但因无人需要而被长期搁置。而现有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已普遍处于"缺钱养兵,无钱打仗"甚至"一无所有"的状况,根本无法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多元化的技术服务需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至今,依然还没有构建起以公共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协同互补的多元化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