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大坝安全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防汛抗旱工作思路
坚持“一个并举,两个转变”。即坚持防汛抗旱并举,主动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以农业抗旱为主向全面抗御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领域旱涝灾害转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防汛抗旱任务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确保境内小河流域的防洪安全,确保小(二)型以上水库及城区、乡镇和主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努力减少经济损失。
四、防汛工作重点
一是沿岸低洼地带、住人河心洲坝人员的防洪保安;二是各类水利工程、已建和在建防洪工程的安全度汛;三是防止城区和乡镇驻地洪涝灾害;四是重要交通干线、桥梁、码头和各类船只的应急抢险和安全度汛;五是山地灾害易发地带的监测、监控和群众的避险安置;六是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和市政设施的防洪保安。
五、、防洪机构
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区政府区长任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委农工委、区目督办、公安分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农牧业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经科局、卫计局、教育局、供销社、气象局、国土资源分局、电信公司、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区政府防汛抗旱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处理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六、河段干流洪水防御方案
河段洪水防御水位控制站,预报水位情况。
(一)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加强值班,做好与上级防汛办公室和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水情变化趋势,及时通知沿江码头,低洼地带将堆放的物资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在低水位情况下造成损失。
当预报达到警戒水位时,区防汛抗旱办公室通知沿江乡镇(街道)和防洪堤建设管理局,加强堤防工程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堤防险情,保障堤防安全。防汛办公室主任、水务局局长到防汛办值班,保持与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洪水趋势,处理抗洪抢险工作。警戒水位以下洪水的防汛工作调度由区防汛办公室负责,并将有关情况随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洪重点:加强堤防工程和重点险工险段,沿江水利水电工程、低洼地带、河心洲坝、港口、码头的'巡查,组织转移受淹区域物资、设备和群众,确保安全。
(二)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之间洪水防御方案
当市水文局根据水位,预报城区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和当班领导到岗,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作好重要防汛部位、城区低洼地带、堤防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的召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指挥投入抗洪救灾。根据预报洪峰流量和洪水位,对照城区各街道相应高程,指挥有关部门在洪峰到来前2小时组织将城市低洼地带的群众和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城区城市洪水位达到防洪保证水位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指挥岗位,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上游降水情况和区间降雨情况以及江河道内边坝、重要桥梁、港口、各类船只、堤防工程、城市低洼地带受洪水威胁的人员、物资、城区排涝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容易发生洪水灾情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指挥转移人员和物资。一旦出现险情,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必须调度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抢险。根据预报的洪峰水位和流量,由各防汛指挥部指挥有关单位组织河心洲坝和沿江低洼地带的人员和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同时做好被转移人员的安置和疾病防治工作。保证水位以下的防洪重点:沿岸低洼边坝群众转移及救护,堤防出险地段,沿江两岸城市和场镇易受洪灾区域物资、人员安全转移。
(三)超保证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嘉水位超过防洪保证水位时,沿江河道低洼边坝、城市部分街道将被洪水淹没。当市防汛指挥部宣布沿江各县(市、区)进入紧急防汛状态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各相关部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立即投入抗洪抢险,采取一切有效的办法减少洪灾损失;按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全力保证城镇、工业区、重要交通干线和军事设施的安全。区政府及区防汛指挥部在接到洪水预报后立即组织城市受淹区域、河心洲坝、沿江低洼地带内的人民群众撤离转移,确保在洪峰到来2小时前完成转移工作,作好避洪保安全的准备。超保证水位洪水的防汛重点:城市堤防的除险加固边坝淹没区域群众安全转移;嘉陵江的桥梁、各类船只防洪保安;高坪城区高程低的街道安全。
七、城区内外防洪预案
(一)城区基本情况
城区地处中游,城市地势较低,易受洪水威胁。仅有抗御3—5年一遇洪水的自然防洪能力。防洪重点是城市内涝以及洪水从排污闸倒灌漫入城区低洼地带,对防洪堤及城区构成威胁。
(二)城区外洪水防御方案
1.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高坪城区外警戒水位淹没范围有开发区中坝及沿江码头,按照我区度汛安全规定,在汛期警戒水位以下严禁堆放批量物资和居住人员,汛前检查按部门职能责任将警戒水位以下的物资和人员转移到警戒水位以上,确保安全。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水文站水位达到268米时,区防汛办公室主任必须带岗值班,及时了解掌握上游洪水和降雨变化情况,处理防汛保安事务,并在洪峰到来2小时前按程序通知各相关部门将沿江乡镇(街道)、码头及上、下中坝和城区地势低将被洪水淹没地带的人员、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区防洪堤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人员加强堤防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根据洪水位情况关闭城区排水闸门,防止嘉陵江洪水进入市区雍塞水道。为防止城区雨水和生活废水因嘉陵江洪水影响而造成内涝,及时开启排涝泵站设施排水。区防洪堤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抢险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封闭将被洪水淹没的未建工程断面,确保堤防和城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