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论文

时间:2021-08-31

  一、政策推动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任务和价值追求,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职业教育需求的重要保证。教学工作是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过程。通过制度建设和管理模式改革,在职业院校建立内生的、可持续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进行教学工作的自我诊断、自我改进,是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安排,也是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职业院校教学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形式。

  长期以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一直是我国职业教育政策的关注重点,2014年5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专门就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要求。为了将《决定》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发挥职业院校质量保证的主体责任,从2015年开始,教育部出台一系列文件,开始全面推动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工作。

  2015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颁布《通知》提出,从2015年秋季开始,逐步在全国职业院校推进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明确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基本内涵,是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聚焦专业设置与条件、教师队伍与建设、课程体系与改革、课堂教学与实践、学校管理与制度、校企合作与创新、质量监控与成效等人才培养工作要素,查找不足与完善提高的工作过程。提出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五项工作任务: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坚持一个工作方针,即“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以三项具体内容为主的工作机制,即基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断与改进、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各职业院校要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做好三项工作:建立常态化周期性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开展多层面多维度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构建校内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制度体系。三是分类指导推进。各地须根据职业院校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需要,推动学校分别开展以“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保证院校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集聚优势、凝练方向,提高发展能力”等为重点的诊断与改进工作。四是数据系统支撑。职业院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做好三方面工作:建立校本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和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况,依法依规发布社会关注的'人才培养核心数据。五是试行专业诊改。支持对企业有较大影响力的部分行业牵头,以行业企业用人标准为依据,设计诊断项目,以院校自愿为原则,通过反馈诊断报告和改进建议等方式,反映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对职业院校专业教学质量的认可程度,倒逼专业改革与建设。

  2015年12月、2016年4月,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印发了《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7号),分别公布了《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以下简称《高职方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以下简称《中职方案》),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部指导方案制定本省(市、区)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高职方案”的目标是构建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具体任务包括三个方面:完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提升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树立现代质量文化,并列举了体系总体框架、专业质量保证、师资质量保证、学生全面发展保证体系运行效果等5个诊断项目、15个诊断要素、37个诊断点,各省市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执行方案和工作计划,各高职院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构建符合学校现状和特点的质量保障体系。“中职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基于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具体任务包括三个方面:构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断、持续改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搭建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引导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建立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并列举了办学理念、教学工作状态、师资队伍建设状态、资源建设状态、制度建设与运行状态、需求方反馈等6个诊断项目、16个诊断要素、99个诊断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坚守底线”原则,结合实际调整和注解“诊断点提示”内容、增加诊断点,并在省级诊改工作方案中予以说明。

  2016年5月,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相继印发了《关于成立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70号)、《关于确定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省份及试点院校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72号),决定成立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诊改专委会”),明确了“全国诊改专委会”的职责:负责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指导方案研制、政策咨询、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理论研究以及职成司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确定了天津等18个省(区、市)分别开展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工作,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项经费,确保试点效果。

二、专家视角

  教育部在2003年开始高职高专院校评估试点,从2004年开始正式启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目的是加强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进学校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其实质是通过政府组织的外部评估促进学校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过十余年的实践探索,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对高职高专院校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凸显了学校被动应付、发展动力不足、效果难以持久等问题。如何调动学校本身的积极性,由外力推动变为内生动力,是完善我国高职高专院校评估工作的一个重点。而教学诊断与改进制度的建立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举措和探索。对没有经历过教育教学评估的中职学校来说,借鉴高职的评估经验,加快建立符合中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学诊断与改进制度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