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协议人(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为合法夫妻,现甲乙双方就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及相关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确认,甲乙双方婚前财产权属清晰及婚前无任何债务。
二、甲、乙双方确认,从结婚至签订本协议之日止,双方共有财产为位于 房屋一套含地下车库,产权证号为:权证字第 号,东风日产牌( )轿车一辆(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存款9万元(大写:玖万元)。
三、债务情况:甲方从双方结婚之日至签订本协议之日止多次参与赌博,所欠债务预估为100万元,甲、乙双方已合力偿还70万元,甲方尚欠赌债约为30万元。甲方所欠的其他外债若干,甲方承认所借债务均未用于家庭生活,甲方的债务已严重影响家庭生活。
乙方对外无任何债务。
四、鉴于甲方有重大过错,乙方付出较多,为了弥补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本协议第二条双方确认的所有夫妻共有财产,均无偿转为乙方的个人财产, 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将上述房屋和车辆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 甲方所欠的赌
债及其他任何债务均由其个人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现债权人要求乙方清偿债务的,乙方在清偿债务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甲方承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第二条所列明的夫妻共同财产均归乙方个人所有,甲方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对共有财产提出任何所有权要求。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的共有财产所有权转移至乙方名下后,乙方给甲方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做为甲方生活费。
七、本协议签订之后的财产及债务:双方各自所得的劳动所得等归各自所有和支配,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双方的债务也由其个人各自承担。任何一方不得以对方名义去借款、进行担保等事宜。
八、双方现有独生子:( 岁),由甲方抚养。现乙方已怀孕,待婴儿出身后,甲方应承担抚养事宜。
九、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除了应履行本协议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1万元。
十、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无任何人胁迫签订。
十一、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人(男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一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该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贷款还贷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四、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等本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协议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儿子/女儿________。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与________自愿离婚。
二、儿子/女儿________由________(男/女)方抚养,由________(男/女)方每月给付抚养费________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________路________小区________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现协商归____(男/女)方________所有,由____ (男/女)方一次性给付____(男/女)方________现金____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____(男/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________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________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________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