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认知语言学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欧美兴起的新的语言学科,一方面从人的认知(即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方式)角度观察和研究语言,另一方面通过观察语言现象,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分析语言的认知取向,从语言的各个层面探讨认知与语言的关系及其性质,说明语言是认知发展的产物。近年来,认知语言学的研究给翻译研究带来很大的启示。学术界普遍认为,可以将翻译活动视为现实体验的认知主体将一种语言映射转述成另一种语言的认知活动,翻译活动具有体验性、互动性、一定的创造性、语篇性、和谐性和“两个世界”的特点。体验哲学与认知语言学关于体验的普遍性观点解释了翻译的“可译性”,认知源于体验的观点则指出了创造性翻译的适度性问题。可见,体验哲学与认知语言学对翻译研究具有较大的解释力(王寅2005:15-19)。本文拟运用认知语言学的相关知识探讨翻译中的译者主体性与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抉择问题。
二、认知语言学、翻译研究与译者的翻译主体地位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翻译界开始关注翻译研究中的文化转向问题,翻译主体性研究逐渐受到重视。翻译主体性研究包括作者、译者和读者主体性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其中最重要的是译者主体性研究。在当代西方翻译理论关于译者主体性的讨论中,通常采用的方式是通过预设、演绎、推理等方法,将一些理性和超验的概念加在想象的理想译者之上,并常常将源自于译者内心世界的翻译经验推到与理论相对立的地位。
作为当前翻译研究主导范式的文化学派,过多关注译者主体性的历史社会文化意义,过度强调对译者主体性的理性论述,而忽视了对译者主体性的具体剖析。文化学派强调译者主体性的普遍性,而忽视译者主体性的个体性,译者主体被当作译语文化中的一个抽象符号,受权力、意识形态等外在因素影响解读和支配。翻译研究的功能学派、目的论派、文化学派、女性主义以及后殖民主义,甚至解构主义等研究方法在强调译者不可替代的作用和译者主体性的重要性后,绕开翻译的本体研究和译者的个体研究,把译者作为一个群体形象置入跨文化语境中进行描写性研究,译者本人的情感、认知、前结构知识等因素被淹没在目的、规范、译语文化等概念中。这些研究把译者的认知能力归结为超验的理性能力,认为翻译只是一个分析、推理的过程,忽视了翻译过程中译者的认知主体作用。传统的翻译理论把翻译看作是在两种不同的语言体系之间进行形式转换的过程。但随着近二、三十年翻译学及语言学理论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翻译过程不仅仅是一个语言活动,更是一个交际过程,该过程离不开译者这一因素。在1990年出版的《话语与译者》一书中,Hatim和Mason就把翻译活动视为在某种社会语境中进行的交际过程,译者站在这个动态的交际过程的中央,在原文作者与译文读者之间充当协调者的角色,充分肯定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主体性作用。同时,随着认知科学的不断发展和传统翻译理论局限性的逐步暴露,人们开始意识到深入探讨译者进行翻译活动时的认知心理过程十分重要。辜正坤在《译学大词典》的序文中提到:“翻译活动就是一种使人类不仅和自己的同类也和整个世界沟通的时时刻刻都存在着的理解行为,是一种物质世界中运动着的物质之间的必不可少的相互反应、沟通、认知与理解的行为。”可见,心理学、认知科学等学科的新发展为翻译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认知语言学把语言看作是一种认知活动,它以认知为出发点,研究语言的形式、意义、规律与特点,这是基于人们对世界的经验和对世界进行感知的概念化所进行的研究。语言的产生是对世界认知的结果,语言是人的主观认知与客观世界互动的产物。语言的运用和理解的过程也是认知处理过程。
这个过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人如何使用语言符号对事物进行概念化,这涉及认知的基本范畴与认知图式、意象与隐喻认知模式;其次,语言使用和理解认知过程,也就是人如何运用语言结构实现其交际的功能。由此可见,人是语言的运用、理解过程中的认知主体。翻译是用一种语言形式把另一种语言形式里的内容重新表现出来的语言实践活动(冯庆华2002:3)。从表面上看,翻译只是一种语码转换活动。然而,语言和思维有密切联系,两个民族语言的翻译活动实际上是人的思维活动,“翻译的过程也是思维活动的过程”(阎德胜1992)。因此,只研究语言而不探讨思维不能诠释翻译的本质,无论是词语的恰当处理还是句段的合理翻译,乃至整个篇章的有机联系,都是与思维浑然一体的。然而,语言同客观世界并不直接一一对应,而是以人的认知作为中介,其认知过程大体是:客观世界—认知加工—概念范畴—语言符号(蔡晖2006)。在这一过程中,译者从头至尾都是积极参与者,对一篇合格译文的产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既然人的主观认知在语言的产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那么译者在对两种语言进行转换的翻译活动中便可以充分利用其认知主体地位对源语文本进行创造性的解读,进而用目的语表达。由此可见,认知语言学对于认识翻译研究中的译者主体性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也对译者主体性地位的提高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译者主体性与创造性叛逆及其限度
在某种程度上,文学翻译中的译者主体性与创造性叛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长期以来,在中国翻译界,“忠实”被视为翻译的最高标准,在理论上就出现了“信、达、雅”、“等值”、“化境”等概念。这些概念从本质上说都是将原文看作“绝对标准”,以是否忠实于原文作为评判准则,而忽略了译者客观存在的主观能动性。事实上,在翻译活动中,译者一直是一个积极的参与者,所以,“翻译者即叛逆者”。“创造性叛逆”这一概念是法国文学社会学家RobertEscarpit(1961)在《文学社会学》中最早提出的:“翻译总是一种创造性叛逆。说翻译是叛逆那是因为它把作品置于一个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参照体系(指语言)里;说翻译是创造性的,那是因为它赋予作品一个崭新的面貌,使之能与更广泛的读者进行一个崭新的文学交流,还因为它不仅延长了作品的生命,而且又赋予它第二次生命。”(RobertEscarpit1988:137)显而易见,他的这一命题限于语言环境和语言外壳转换层面。中国引进“创造性叛逆”概念的第一人谢天振从比较文学研究角度对此加以丰富和深化,提出了文化交流中一些有关于译者主体的创造性叛逆的问题。
他认为,在实际的文学翻译中,创造性和叛逆性其实是根本无法分隔开来的。它们是一个和谐的有机体。(谢天振1999:140)由此可见,译者的主体性、创造性以及叛逆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体,都是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在某种明确的再创作动机驱使下完成的创造性翻译行为,是通过积极发挥和运用主观能动性,对原作在文字、结构、内容及美学效果等层面进行的阐释和建构,主要表现为有意识的误译、编译、改编等(费小平2002)。认知语言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在现实和语言之间存在“认知”层面,即:“现实-认知-语言”。从语言形成方向来说,人们基于对客观外界的互动式体验,对客观现实进行认知加工形成语言,现实先于认知,认知先于语言,语言是现实与认知的产物,语言背后蕴藏着人类的认知规律和客观世界规律,难怪认知语言学家要提出语言的象似性问题(语言表达与现实/认知之间存在大量的理据性)。若从语言翻译角度来说,翻译是以现实体验为背景的认知主体(包括作者、译者、读者)所参与的多重互动作用为认知基础的。在这一互动作用过程中,译者的身份是重叠的。相对于原文作者来说,他是读者;相对于译文读者来说,他又是译文的作者,在翻译过程中扮演着双重的角色,其主体地位不言而喻。在翻译过程中,在对原文中所勾画出的原作者想要描述或反映的现实世界和认知世界的领悟以及他自己的客观世界经验的基础上,译者采用何种语言表达方式具有很大的创造性,常常表现出一种“创造性叛逆”。这种创造性尤其体现在文学翻译中。文学语言以具体、形象作为手段,描绘事物的特征、本质、规律或抽象哲理,为人的思维提供一个有形、有色、有声的映象。文学翻译是二度创作,是一种在源语制约下发挥译者主观能动性,使译语尽可能地以最切近、最自然、最完整的方式再现源语语言意义的过程。当然,翻译是基于对原文语篇的体验和认知来理解原文意义的,是目标语的映射转述,译者应对在不同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中所形成的文本语码进行映射性转述,并适度地理解和再现原作所反映的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从认知语言学的观点看,认知来源于实践,翻译是译者对原文语篇各种意义理解之后的创作。因此,翻译要求译者通过心智活动,认知、体会原作,但不能脱离原作的制约,译者应尽量保留源语语言文化特色,尽量符合目的语文化规范。
创造性叛逆是在对原文和自己的前知识结构的体验与认知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不是译者的随心所欲。尽管越来越多的人承认文学翻译是一种再创造性活动,其绝对忠实性原则难于实现,但这不表明我们可以抛弃忠实而追求不忠实。恰当运用创造性叛逆可以使译文增值,相反,对创造性叛逆限度把握不当,随意删减、改译或增加内容,会导致译文成为笑柄。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译者的创造性叛逆行为,力求“创而有度”,对“叛逆”和“创造”得当的地方应加以保留和发扬,对“叛逆”不当或“随意滥造”的应注意避免,加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