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研究论文

时间:2021-08-31

  摘要: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是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与推进,我国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率大幅度提高,节目质量进一步提升。但是,目前“单一的政府供给”模式使得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难以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和变化的文化需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供给主体单一,资金实力受到限制;二是政府单一垄断,效率水平低;三是存在乱收费现象,公共福利减少。要想大幅度提高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建立政府为主导的多元供给模式,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提高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方向,建立“质”“量”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资金投入具体数额以户为单位测算投入,根据新的服务标准和农民需求变化来测算政府资金规模和投入力度;三是建立政府资金为主体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模式,确立政府资金的主体地位,同时引入金融资金、国内民间资金和境外资金,建立社会资金投入的激励、约束和保障机制,并以法律的形式确保资金的稳定投入,从而全面优化我国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研究论文

关键词农村公共管理论文

  到2011年,我国各省市已经对第二阶段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进行验收,也就是对我国“十一五”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一次成绩总结,以“村村通”工程为代表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很大成就。“十二五”以来,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正在实现“户户通”①。作为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财政的大力投入,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实施,我国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得到完善,但是长期以来的“政府单一供给”模式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比如,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内容不能满足广大农民需求等。对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较为薄弱的农村来说,对现有供给模式进行优化,建立“农民需求为导向”的多元供给模式,不仅能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对广播电视的需求,而且也是完善我国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关键步骤。

一、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展分析

  (一)我国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发展历程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国家大力支持下,经过两阶段“村村通”工程建设,我国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很大进展,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农村广播节目覆盖、农村电视节目覆盖和农村有线广播电视普及等三个方面的进展情况。

  (二)农村广播节目覆盖情况

  作为农村传统的了解外部信息的重要渠道,农村广播节目的覆盖率从全国来看,都比较高(具体见表1)。例如,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农村广播节目综合覆盖率已经高达97%,这就意味着我国农村未被广播节目覆盖地区只有3%,与全国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相比,农村广播节目综合覆盖率差距不到1个百分点。

  (三)农村电视节目覆盖情况

  电视作为广大农村接受信息、丰富文化生活的重要载体,目前在全国各地都比较普及,农村电视节目覆盖率已经超过了广播节目覆盖率。到2013年年底,我国农村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率已经高达97.86%,基本上实现了农村电视节目的全覆盖,全国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之间差距也不到1个百分点。

  (四)农村有线广播电视普及情况

  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特别是有线电视,比传统的无线电视信号明显稳定和清晰,能给广大农民带来更好的视觉文化观感,因此最近几年随着农村“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尤其是“户户通”的实现,农村有线广播电视在全国广大农村逐步推广。不过,由于技术原因和资金、费用等问题,目前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的入户率还不是太高,有些地区也才刚刚开始试点,总体来看普及程度还比较有限。到2013年年底,全国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用户为8911.32万户,占全国有线广播电视用户数的38.92%,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用户占农村家庭总户数比重为35.29%。

二、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完全是政府单一的供给模式,单一的政府供给模式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供给主体单一,资金实力受到限制

  在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单一的财政资金实力毕竟有限,难以满足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第二阶段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中平均每村投入财政资金只有1万元,较小的财力投入与单一的财政投入模式紧密相关。目前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主体只有政府一个主体,还没有引入民间、金融以及境外投资主体。从公共产品理论角度看,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主体可以是多元化的,单一的政府的财政投入,既制约了资金来源的多元化,限制了资金供给渠道的拓展,也难以满足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对资金的需求,不利于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质”的提升和“量”的普及。

  (二)政府单一垄断,效率水平低下

  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往往为其所垄断,是一种权威型的供给方式,公共财政是其唯一资金来源。对政府来说,由于财力有限,往往供给量不足。此外,由于政府的垄断管理,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经费投入产出效率不足,使广播电视节目数量较少,质量水平低下。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单一提供,难以有效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加上政府管理效率一般不高,缺乏监督,使得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都存在很大问题,甚至出现闲置浪费。这与广大农民期盼的高质量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背道而驰。

  (三)存在乱收费现象,公共福利减少

  由于政府作为对有线电视及数字电视收费的主体,其定价的垄断性造成广泛的寻租活动存在,使农村群众的公共福利减少。政府在管理上将此类收费交由下属的各个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支配,因其不是专门从事收入活动的税务部门有可能会造成出于自身利益而增加收费项目,改变收费标准,导致乱收费现象。当政府在财政资金供给相对紧张而放松对此类部门收费的管制时,或是默许此类部门以收费来补充资金来源时,就会造成不仅仅是在技术上可以收费的部门会向社会收费,还会导致一些本应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利用自身行政职权进行强制性收费,造成公共福利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