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后,为及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实施救援措施,并付诸实施,全力以赴进行抢救,使灾害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1 危险源危害评估
a、四层煤的掘进工作面,厚煤层遇有地质构造时易发生片帮、冒顶。
b、六层煤的掘进工作面,该层煤的伪顶容易冒落,直接顶常出现较大的节理。
c、146掘进工作面由于在两条断层附近,受构造影响极易出现冒顶现象。
d、五、六层煤回采工作面采用短壁式回采,由于煤层薄而且不稳定,有时会出现大面积冒顶现象。
e、四层煤回采工作面,因为采用老式回采,回采时压力会集中在回采巷道的老塘口附近,回采塘口易发生冒顶事故。
f、128—180石门掘进工作面,此工作面为穿层掘进,遇煤层及遇构造时易发生冒顶事故。
g、老巷道进行维修时,由于顶板破碎,易发生冒顶事故。
h、巷道开口时,容易发生冒顶事故。
1.2 顶板事故危险性分析及事故类型
a、顶板事故危险性分析:顶板事故常发生在井下的采掘生产过程中,顶板意外冒顶、片帮、煤炮、冲击地压、顶板掉矸而造成人员伤亡,设备埋压损坏,生产中止等事故。顶板事故有突发性、灾难性和破坏性,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如措施不当还有继发性。
b、顶板事故分类:顶板事故按冒顶范围可将顶板事故分为局部冒顶和大型冒顶两类;按冒顶事故发生的力学原因进行分类,可将冒顶事故分为压垮型冒顶、推垮型冒顶和漏垮型冒顶三类。
1.3 冒顶事故常发生的区域和地点
a、局部冒顶常发生在采煤工作面靠近煤壁附近,要工作面两端以及放顶线附近,掘进工作面的迎头,以及巷道维修过程中。从顶板事故发生的地点来看,局部冒顶可分成:靠近煤壁附近的局部冒顶、工作面两端的局部冒顶、放顶线附近的局部冒顶、地质破坏带附近的局部冒顶、掘进工作面迎头的局部冒顶、巷道维修过程中的局部冒顶。
b、大型冒顶事故常中发生在采煤工作面,其包括老顶来压时的压垮型冒顶、厚层难冒顶板大面积冒顶、直接顶导致的压垮型冒顶、大面积漏垮型冒顶、复合顶板推垮型冒顶、金属网下推垮型冒顶、大块游离顶板旋转推垮型冒顶、采空区冒矸冲入工作面的推垮型冒顶及冲击推垮型冒顶等,巷道掘进与维修过程中大型顶板事故多发生在局部冒顶附近及地质破碎带附近。
1.4 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
a、局部冒顶有时仅在3-5架支架范围内,伤亡人数1-2人,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局部冒顶事故的次数远远大于大型冒顶事故,约占冒顶事故的70%左右,总的危害比较大。
b、大冒顶事故冒顶范围较大,伤亡人数多在3人以上。
c、无论是局部冒顶还是大型冒顶,事故发生后,一般都会推倒支架,埋压设备,造成停电、停风,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困难,对安全生产不利。
d、如果是地质构造造成的冒顶事故,不仅给生产带来麻烦,而且有时会引发透水事故。
e、在有瓦斯涌出区附近发生的顶板事故将伴有瓦斯的突然涌出,易造成瓦斯事故。
f、如果是采掘工作面发生顶板事故,一旦有人员被堵、被埋,会造成人员的伤亡。
2. 现场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快速反应原则
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打电话(6233)报告矿调度室人员,然后报告本单位领导,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救。
2.2 科学施救原则
处理冒顶事故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及恢复通风等。
a、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及可能所在的位置,并分析抢救,处理条件,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不停的抢救方法。
b、迅速恢复冒顶区德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回复,则必须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向埋压或截堵人员共给新鲜空气。
c、采掘工作面必须由外向里进行支护处理,维修巷道发生冒顶事故时,可从冒顶两端同时进行支护处理。处理冒顶时首先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和退路。
d、对于极难处理的冒顶事故区由矿领导下达处理决策,必要时可以向遇险人员处开掘专用小巷道。
e、早抢救处理中必须有专人检查和监视冒顶区级周围的顶板情况,加强支护,防止发生二次冒顶,并且注意检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情况。
3. 应急救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矿成立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总 指 挥:王玉和
副总指挥:张杰、李永利、周福田、王亚忠、任永海
成 员:王国民、李云旺、刘长友、彭艳丰、张铁、赵文和
指挥下设7个小组,分别是:抢险救援组、技术专家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治安保卫组、善后处理组。指挥所设在矿调度室。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A、指挥部职责
a、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及时向河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冀东分局和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及抢险救援计划进展情况。
b、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计划,力争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c、根据事故发生的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计划,并对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果断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d、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发生的变化和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e、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内部救援不足及时联系兴隆县矿务局地方矿山救护队及承德第六医院或兴隆县医院的医疗救护队协助救援计划。
f、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保证救援所需。
g、做好稳定社会工作和伤亡人员善后工作。
h、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或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B、相关组织职责。
抢险组:以矿山救护为主,负责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专家组:负责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的方案制定和技术指导工作。
医疗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及后勤保障工作。
监督检查组:负责对抢险工作的安全监督和对入井人员实施有效的控制。
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井口及矿井内治安保卫工作。
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C、相关人员职责:
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狂总工程师、矿务局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事故处理的工作计划。
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及事故的工作计划。
各个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工作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抢险所需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签发抢救事故及入井特别许可证。
矿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矿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具体行动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工作计划所定的任务,完成对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矿务局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联合救护作战部,由矿务局救护队队长担任指挥工作,协调作战行动。
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工作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援工作的安全及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按照矿长的命令负责通风工作,注视主要巷道风机的工作情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生产科科长:按照矿长的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事故的处理。
采掘队队长、班组长:负责查对事故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的组织起来,积极展开抢险救援工作,将现场事故的性质和发生事故的原因详细的报告矿调度室及矿值班领导,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事故处理任务。
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性质,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矿调度室以及其他有关领导和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并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尚在井下的抢险救援人数。
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险救援物资材料,并根据矿长的指令运送到指定地点。
机运队队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保障工作面事故地点的通风机的正常运转,掌握井下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和安装机电设备,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抢险救援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完成其他有关任务。
地测科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资料,并根据矿长明亮完成抢险救援工作所需要的测量工作。
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的牌号查清事故发生时井下的工作人员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给调度室。
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当医疗救治资源不足时,及时向总指挥申请外援。
后勤负责人:保证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以及其他生活事宜.
经警队长:负责事故抢险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井内正常秩序,不许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