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马克思在若干文本中对“精神生产”问题进行了详尽而系统的讨论,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直到20 世纪80 年代,学界才逐步认识到“精神生产”在马克思全面生产理论中占据的重要地位,并对其展开多维度的研究。精神生产理论是唯物史观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认识论范畴中的一个重要概念。马克思不仅用精神生产的分析方法剖析和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同时也关注在社会实践中,尤其是在认识活动中,人的类本质的实现问题。学界已有研究尝试立足于德国古典哲学对精神生产这一问题展开讨论的语境,试图为这一概念寻求某种理论背景和思想史资源。
例如,有学者认为,德国古典哲学家将“精神生产”立足于“人”的概念,把精神生产理解为“人性”的张扬和超越,使之成为人的主体性生成的根据。但由于德国古典哲学意义上的精神生产持“唯心主义”的立场,过于夸大精神的重要性,因而受到马克思的批判。然而,从思想史溯源的角度看,马克思“精神生产”概念的思想起源可以继续追溯到十七八世纪现代西方早期形而上学和认识论传统中。培根和笛卡尔作为这一时期的哲学家代表,他们的认识论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马克思“精神生产”的认识论内涵。因而,本文试图以此为视角,立足于马克思的经典著作,分析马克思哲学意义上的“精神生产”概念,进而将这一概念置入早期现代西方哲学话语中,分别探讨培根和笛卡尔对这一理论的贡献,进而彰显马克思“精神生产”概念的批判与超越之处。
一、马克思“精神生产”: 人类特殊的认识活动
“精神生产”这一术语颇具研究意义和价值,因为马克思是第一位将“精神”与“生产”连用从而形成“精神生产”这一概念的哲学家。马克思的“精神生产”概念具有双重意义: 一是凸显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地位,二是揭示了马克思对以往哲学中认识论的继承与批判。就前者而言,马克思强调精神生产是社会生产的一部分,是人类社会实践的基本形式之一。就后者而言,马克思将精神生产视为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在马克思看来,精神生产这种认识活动实际上体现着人与动物的根本性区别,即人作为生产者,在认识活动中占据主体地位,发挥着能动作用。马克思在经典著作中虽然没有对“精神生产”这一术语进行直接的、清晰的定义,但却从多种角度对其进行详细说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认为“精神生产”最初直接产生于人的物质生产活动,“观念、表象( Vorstellung) 、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 。因而,人的表象活动( Vorstellen) 、思维活动、精神上的交往在最初还是人们物质活动的直接产物。在此,马克思认识到了人在精神生产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 。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对精神生产做出了两方面的规定。第一,马克思认为,“观念、表象和意识”的生产是与物质活动即人们的物质交往活动联系在一起的。分别与生产观念、表象和意识相对应的活动思维活动、表象活动和精神上的交往活动实际上是物质生产活动的结果。精神生产作为人类认识活动的高级形式,属于历史的范畴,它是人类社会和社会意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第二,马克思也认为,观念、表象和意识的生产是与“精神上的生产”密切相关的。观念、表象和意识不仅是人作为认识的主体对生活于其中的客观世界的“反映”,更是一种主观能动的认识“生产”活动。马克思在原著中使用了“精神上的生产”这个术语,但因没有对其加以界定,导致了一些困惑,即精神生产是否等同于“表象、观念和意识生产活动”? “精神生产”与马克思使用过的另一个术语 “意识生产”又是何种关系? 对此,学界产生了不同的观点。有学者将精神生产等同于意识生产,认为精神生产和意识生产一样包括“思想、观念、意识”等社会心理的生产和“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社会意识形式的生产两个方面。
有学者认为,意识生产包括初级的意识生产和高级的意识生产两种形式,精神生产是意识生产的高级阶段。意识生产的初级形式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日常意识,意识生产的高级形式是政治、法律观点、道德、宗教、哲学、艺术、科学等。它与物质生产不是同一个过程,是社会生产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也强调,意识生产的初级形式潜在地包含着意识生产的高级形式,实际上也孕育了精神生产的萌芽,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不能割裂。也有学者区分了狭义的和广义的精神生产。广义的精神生产指一切精神现象的产生、创作及其过程,即马克思所说的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狭义的精神生产指一切高级意识形态的产生、创作及其过程,即人们创造各种社会意识和设想的生产活动及其过程。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大量精神活动与心理现象不在狭义的精神生产范围内。以上学者的种种观点实质上都局限于根据马克思文本内部的线索来对“精神生产”的概念进行区分。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马克思本人并没有直接对这一概念加以说明,因此,仅通过马克思文本内部的解读来得出确定的、唯一的解释是困难的。如果将研究的立足点扩展到整个现代西方哲学史的宏大视野,将马克思作为西方思想史上不可或缺的思想家、哲学家,从近代哲学思维的真正认识论转向考察其对前辈哲学思想的继承,很容易发现,在十七八世纪现代哲学思想兴起的思想中可以找寻到释疑的线索。
此外,通过梳理马克思对“人的类本质”的界定,即可明晰马克思的精神生产在认识论意义上有所指涉。精神生产实际上指的是认识论意义上人的类本质。对人的类本质的界定即是对人作为“主体”的规定。自十七八世纪以来,西方哲学开始逐步破除“上帝”为中心的神学形而上学传统,转而将“人”作为主体,开始思考人的本质问题。人的本质既是马克思研究的重要议题,也是马克思早年所主要关切的问题之一。马克思在《1844 年的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从类存在物的维度探讨了“人的本质”:“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82·内蒙古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年第5 期论上都把类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 而且因为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马克思强调要从“类存在物”的维度来规定人的本质,强调“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 。
但这并不简单地指涉物质上的生产即对自然世界的改造就是人的类本质,马克思强调的是“改造”这种活动本身能够例证人的类本质。这种活动体现出了人类自身的生产性,这种生产性进而能够证明人的类存在本质。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人才得以确证为生产性的主体或生产主体。结合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观念、意识产生的相关论述,马克思所强调的生产性不仅体现在马克思反复强调的物质生产活动领域,也同样体现在精神的生产活动中。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即“精神的生产”这一术语暗含着马克思对人的类本质的规定。在追求实现人的类本质的过程中,精神的生产具体体现在人类的认识活动中。这就是说,马克思在认识论的维度上将人不仅仅作为一个认识者,同时也作为一个生产者。那么这种同一是如何达成的呢? 马克思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解释,但他暗示了这种同一在西方哲学传统中有其根源。因而,有必要在对人类本质进行思考的整个哲学传统中,追溯到现代哲学的肇始人培根和笛卡尔那里,从他们的认识论中探求人的认识者和生产者身份如何同一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