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小学音乐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它既可以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又可以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和审美能力,同时对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教学分析:
二年级学生已有了一年音乐学习,对音乐有了初步的感知。所以,在本学期在教学中应继续注意以下几点的实施:
愉悦性:在教学过程中,不论是歌曲的学唱、乐理知识的学习,都要使学生学的快乐。使他们能兴致勃勃,主动积极地投入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以及创造音乐的活动中去。
艺术性:我们在教学中要通过艺术形象来唤起学生对美的共鸣与追求,从而进行审美教育和品德教育。
本学期在上课同时要注意加强巩固音高概念、巩固学生对音的高低、强弱、长短的感觉。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渐累积乐理知识。教材中的律动和舞蹈较多,应注意引导学生自编动作、节奏甚至歌词,发展学生身体的协调能力和自编能力。为今后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三、教学目的:
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
通过音乐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
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学生走进音乐,在亲自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喜爱音乐,掌握音乐基础知识和初步技能,逐步养成鉴赏音乐的良好习惯,为终身爱好音乐奠定基础。
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过对音乐作品情绪、格调、思想倾向、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学生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通过音乐作品中所表现的对祖国山河、人民、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赞美和歌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宽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
5、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艺术家的创造劳动、尊重艺术作品,养成良好的欣赏艺术的习惯,通过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化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
四、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
1、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节奏和曲调有表情独唱或参与齐唱,能背唱2~4首歌。
2、学唱简单的歌谱,培养视谱能力。
3、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做出体态反应。
4、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做出反应,创编舞蹈动作。
5、能够用打击乐器或自寻音源探索声音的强弱、音色长短和高低。
6、能够认真倾听音乐,会运用线条、色块、图形记录声音或音乐,表现乐曲表达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