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蔷薇的花多姿多彩,好看得很,并且,野蔷薇苔也是很好吃的。我们童年的春天,在原野上,见到野蔷薇抽苔了,就会很高兴地给摘下来,除掉柔柔的刺,剥去鲜嫩的皮,剩下一根翡翠样的杆儿,咬在嘴里,那味儿就甜在整个童年的记忆里了。
现在也常在故乡见到这样的野蔷薇苔,见了也仍然像孩子一样将它给摘下来,去刺剥皮然后给吃掉。人见了就很不理解,怎么会有这种嗜好呢?其实别人不知道,这是在回味童年,童年是最难忘的,童年养成的习惯,有时到老也会情不自禁地表现出来。
最不能忘记的是童年的春荒,为了度过那一段青黄不接的日子,家里的粮食只能省着吃,因此我们每顿只吃个半饱,这样,到野地去摘野蔷薇苔既符合我们童年的天性,同时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可以这么说,我们小时候喜欢春天,绝不是因为春天里鲜花和蝴蝶,而是因为春天里有给我们果腹的野蔷薇苔。
朱洪武小时落难,吃过野菜马兰头,后来他做了皇帝,也仍然不忘这种野菜,每年都让御缮房做一道马兰头菜给他品尝,我不知他是不是品出了当年的滋味,但有一点却是可贵的,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当了帝王而忘了苦难的童年。
我当然没有朱皇帝的大富大贵,但帝王和平民百姓的某些情感却有共通之处,那就是所谓的童年情结。
在我的记忆中,我们故乡山原上的野蔷薇是那么多,一丛丛一簇簇的,有时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每人摘了一大把,然后躺在草地上慢慢地捋刺、剥皮,再品尝。我们将嘴唇吃得发绿,这样,不说家里省点儿粮食,也起码在这一天里不至于太饿肚子。
俗话说:"常将有日当无日,莫在无时想有时。"我现在的日子自然比过去好得多了,但我从来没有因此忘记童年的野蔷薇苔。他常使我对生活怀有一种忧患意识,谁也不敢保证将来的世界就绝对没有战争,没有饥饿……而那时,我们是不是还会轻而易举地就能找得到那漫山遍野的野蔷薇苔呢?
我因此而感谢生长粮食和野蔷薇苔的土地,更因此而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