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克林顿》记叙文阅读附试题解析

时间:2021-08-31

  1946年8月19日,弗吉妮亚在霍普镇生下一个男婴。这男孩由于早产两周,出生时比较瘦小,只有6.2磅重,取其父名叫威廉·杰斐逊·布莱思第三。当时谁都想不到这位从未与父亲谋面的命运多舛的小男孩会在几十年后,于1992年美国总统大选中当选为美国第42任总统,他就是比尔·克林顿。

  小比尔在霍普镇度过了七载童年岁月。霍普镇是个贫穷落后的乡村小镇,当地土地贫瘠,物产不丰,主要出产两大宗东西:厚松木与大西瓜——最大的西瓜重达200磅。当地居民绝大部分是穷困的非洲裔美籍黑人,他们不仅生活贫困,其文化教育水平亦十分落后。比尔从小就生活在这种贫困的生活环境中,历尽美国社会底层人民生活的艰辛。

  克林顿后来说,童年时代的贫寒生活“教会了我在生活中不怕失败,也不怕碰钉子,一再摔倒,也可以一再爬起来。”

  比尔从小学一年级起就一直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他勤奋好学,兴趣广泛,思想活跃,力求拔尖,在学习中总是处在一种争强好胜的兴奋状态之中。比尔也不是没有毛病,他也存在某些缺点。她的母亲弗吉妮亚回忆说:“有一次学期结束时,比尔带回学校发的成绩单,上面记载各门功课均是A,但是‘行为’一栏里却打着D。我随即去学校找老师问究竟。老师说:‘本来没有什么问题,只是他的反应太快……每一个问题他都抢着回答,使其他同学没机会答问。我必须就此提醒他注意,所以在行为评分方面给他一个D,这会引起他重视。’”

  老师的这一招很管用,比尔以后在这方面有所改进,但他争强好胜的个性却永远难改。克林顿本人成年后也承认,他小时候最大的毛病是话太多,喜欢表现自己。

  比尔的继父罗杰·克林顿是一位善良而幽默的人,但他有一个坏毛病——酗酒。他经常喝得醉醺醺,喝醉了就与弗古妮亚争吵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