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同志事迹简介:
雷锋1957年2月8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曾参加沩水工程、团山湖农场和鞍钢的建设,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被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当汽车兵,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当抚顺望花区和平人民公社成立时,他把自己在工厂和部队积存的100元钱捐献给公社。当他得知辽阳地区遭受百年不遇的大水灾时,又将100元寄给了辽阳市委。他还十分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担任驻地附近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在入伍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评为节约标兵,荣获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出席过沈阳部队共青团代表会议。1961年升为班长,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1963年1月7日国防部命名他生前所在的班为“雷锋班”。同年3月5日毛某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周恩来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朱德题词“学习雷锋,做毛主席的好战士”。
雷锋同志生平简介:
1940年12月18日,雷锋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贫苦农民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共产主义战士。湖南望城县人。1949年参加儿童团,担任儿童团长。1954年加入了中国少年先锋队。1956年在乡人民政府当通讯员。不久,调到中国共产党望城县委当公务员,被评为工作模家庭
1956年,雷锋高小毕业,先后在乡政府、县委会担任通讯员和公务员
1957年,雷锋在团山湖农场开拖拉机时,加入了共青团,在根治沩水河中,被评为工地模范
1958年,雷锋来到鞍钢参加工业建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红旗手和标兵
1958年,雷锋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雷锋同志生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部队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班长
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在此向人民心中的好人雷锋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