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作文合集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说到诗歌,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诗歌能使人们自然而然地受到语言的触动。诗歌的类型有很多,你都知道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诗歌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还在回味着初秋的惬意,贪享着中秋的硕果,
不觉已到深秋。
就那么轻轻的,才一个转身,就已满树叶落,
敲打我的敏感的心灵。
从踩在落叶上,发出的“吱吱嘎嘎”的声音里,
窥视这个萧瑟的季节,顿感很冷。
但还有几片黄叶,仍倔强的停留在干去的枝头,
瑟瑟的摇曳着它们已单薄的梦想。
温顺,从此后变为一种奢侈,
斑斓的色彩,也有悲壮变为凄冷。
凉如水的寒意,由指尖随着血脉直抵胸口,
吞噬着身体里全部的暖。
美女们不得已,把衣领竖起,
用仅有的薄衣裹严,渐显干皱的皮肤。
唇却如何藏起,只得任由深秋的风,把它吹到干瘪,
舌游过,一遍又一遍,最后勾勒出了一道暗红的唇线来。
四岁时就开始背诗,这当然是被大人强迫的,小时候不识字,只能死记硬背,因而十分怕背诗。上学后,识字了,老师也叫了些诗,但仅限于解释诗意。直到升入初中,我才算与诗歌欣赏结识了。 很多诗都只有一个平凡的故事,有时小到不足挂齿,但诗人却能把他它写成千古名句,广为流传,这就是诗歌的魅力。 诗有很多派别,有豪放派,婉约派……,不同派别的诗有着各自独特的一面。 李白很多诗属于与豪放派。有“飞流直下三千丈,疑似银河落九天”的大气,有“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志得意满,有“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的自信,也有“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山”的抑郁和“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的迷茫,更有“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对权贵的蔑视和傲然…… 李白的诗是多样的,精彩的,每首诗的感情基调都与诗人的经历有关。当他没被重用时他有的是自信;当他位居高位时,他意得自满,豪迈大气;当他看见朝廷的丑恶之面时,他有的是伟岸的性格,蔑视权贵;当他因而遭人排挤而离开时,他也会抑郁、迷茫。 想要品味诗就必须了解诗人生平际遇乃至社会背景。想看懂它并不难,但只会得到一些肤浅的东西,毫无深意。当你真正去了解它,感受它,理解它时,得到的是无穷的感悟,是真谛。你甚至可以感到自己正在和诗人同呼吸,同悲欢,你理解他的感受,乃至会有想去安慰他的冲动。我们在欣赏诗,也在欣赏诗人,更亦在欣赏社会,我们乐在其中。 在读《蜀道难》时,我深深地被吸引住了。诗人那变化莫测的笔法,淋漓尽致地刻画了蜀道之难,艺术地展现了古老蜀道逶迤、峥嵘、高峻、崎岖的面貌,描绘了一幅色彩绚丽的山水画卷,令人入迷。 我被他天马行空般的驰骋想象所深深吸引,他给我创造了一个博大浩渺的艺术境界,再加上它的浪漫色彩,使我如痴如醉。 想要真切地欣赏一个类别的诗,就必须同时欣赏其他派别的佳妙。 杜浦的《春望》会让人忧伤,战争让人们与至亲分离,背井离乡。孟郊的《游子吟》让人回想起母亲昔日的关怀,一阵暖意涌入心头…… 每一次欣赏都能有不同的感悟和悸动。 这就是诗的魅力所在,我愿陶醉于这诗的魅力之中!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想了好几个标题,如原生态的魅力、原始的力量等,最后都不满意,便换成了原浆诗歌。喝酒的人都知道,原浆是没有勾兑的酒浆,大约70度左右,一口喝进去,如同一道火焰,沿着咽喉呼叫着下滑,直辣得饮酒人双眉紧皱。但片刻之后,饮酒人会双唇微微张开,情不自禁地喊一声:“真过瘾!好酒!”
读诗如同饮酒。有些诗歌像勾兑的酒水,当时喝着舒服,但没有后劲,不值得回味。我更愿意读那些原浆式的诗歌,那是一种荡气回肠的灵魂冲击。
几年前,我在济南书店购得一册《外国抒情诗精华》,里面有英国诗人休斯的诗歌数首。一开始,我只是稍微喜欢休斯,对他的意义并不是真的理解。更准确地说,我是没有做好靠近他的准备,我的酒量还不够大。去年开始,我没有理由地喜欢上了他,我简直被他那种原始的、不加雕饰的艺术美给迷住了。用天翻地覆来形容他的诗歌给予我的震撼,一点也不过分。像火山突然爆发?像暴风骤雨席卷而来?像一群野兽进入村庄?惊讶、慌乱、刺激、目瞪口呆,我简直无法准确地表述我当时阅读的'表情。
那真的是一团团火、一声声雷、一道道波涛、一轮轮烈日!你听,休斯的诗句带着野外的狂风在月夜呼啸而至——
“风掠过,弯着腰的狼发颤了。它嚎叫,你说不准是出于痛苦还是欢乐。地球就在它的嘴边,黑压压一片,想通过它的眼睛去观察。它来回走着,拖曳着肚子,可怕地呜咽着。它必须喂养它的皮毛。夜晚星光如雪地球吱吱地叫着。”(《狼嚎》)
“我的双脚钉在粗砺的树皮上。真得用整个造化之力才能生我这只脚、我的每根羽毛:如今我的脚控制着天地或者飞上去,慢悠悠地旋转它——我高兴时就捕杀,因为一切都是我的。我躯体里并无奥秘:我的举止就是把别个的脑袋撕下来——”(栖息着的鹰))
“整整一夜,这所房子远远地漂浮海上,树木在黑暗中崩裂,群山在轰轰作响,风大步踏过窗下面的田野,推开黑暗和炫目的夜露踉跄向前。”(《风》)
“草地上警惕的光滑的鸫鸟是可怖的,它像卷曲的钢而不象生物——一对平稳的乌溜溜、无表情的眼,两条细腿准备做突兀的跃动——一纵,一跳,一刺以夺得瞬间,拖出一条蠕动着的虫。没有懒散的踌躇,没有慵倦的注视,不叹气,也不搔头。就只有跳跃,劈刺和掠夺的瞬间。”(《鸫鸟》)
休斯是二战后英国文坛上涌现出来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也是美国著名自白派诗人西尔维娅?普拉斯的丈夫,后者于1963年自杀身亡。他自1957年因发表诗集《雨中鹰》而一举成名之后,给英国文坛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他的诗,打破了传统诗歌平板、陈滞的修辞传统,力主用直白、强烈的语调表现深刻的内在情绪。休斯的诗与温柔无缘,与慢条斯理没有关联。休斯的诗深入大自然,尽力地进行开掘。他诗歌的主体多数是自然和荒野。他的诗歌是暴力的宣扬和展示,他擅长将动物界的暴力演绎为活泼耐读的风景。他在诗中大量使用丰满、鲜活的意象,以说明本人对于某些社会现象的看法。休斯描写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力量的对比,并试图以此来找出两方的某种相似之处,并通过自然界的某些生物来发泄自己对于人类社会的不满和隐忧。
好了,我无需在这里饶舌了。你看,那群可爱的思想的狐狸已经在神秘中向我们的地界靠近了——“穿过空地,象一只眼睛,广阔深邃的碧绿颜色,闪闪发亮,全神贯注,来到干它自己的事情,直至带着突然强烈炙热的狐狸气味它进入了头脑里黑暗的洞穴。窗外依然没有星辰,钟声滴答,纸上却已印下了文字。”(《思想的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