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在乡下度过,那时没有电灯,就更不用说电视、电脑了,童年最喜爱的读物,自然莫过于娃娃书了,是娃娃书陶醉我的精神生活。
在我的印象中,村里学校旁边有一个小卖铺,摆放着很多娃娃书,恰巧小卖铺的那店员是我家亲友,在那儿看书方便,一有时间就到那儿看书。有时沉浸在娃娃书里,半天也不会挪动半步。现在想来,徜徉在书海里,是一种莫大的精神享受,让我的童年增添了许多趣味。或许后来我对文字的兴趣,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娃娃书即连环画,因书内有许多人物是娃娃,读者大多也是娃娃,故名娃娃书,也有人叫小人书。娃娃书虽然只有成人巴掌大小,可古今中外的名著都囊括其中,而且雅俗共赏,令人心动。娃娃书不厚,有头有尾的故事不到半小时就可读完。尽管书中有好多字不认识,可那精巧别致的款式,黑白分明的画面,有趣的故事情节,让人品味其中的喜乐哀乐。如能看到一本没有见过的娃娃书,好像比吃一顿肉还高兴。一本好的娃娃书,我看了再看,看完后精心地收藏,有机会再和同学交换阅读。我留念那时晚上伏在煤油灯下,白天依偎在父母身边,冬天趴在暖烘烘的被窝中,夏天躲藏在凉爽的树荫下里看娃娃书的情景,它给人带来的满足感可不现在娃娃可以体验的。
娃娃书是童年的影子,是那个年代娃娃们的精神财富。忘了我是从几岁开始迷上娃娃书的,如今想起来,我的第一本娃娃书《闪闪的红星》是当时在公社当文干的财叔送给我的。我就像得到了宝贝一样。娃娃书图画生动,文字简洁,叙述着引人入胜的故事。那个年代,战争故事广为流传,男娃们都有一种英雄情结,希望自己也是保家卫国的英雄。这种愿望,在娃娃书中得到了实现,我沉浸在《闪闪的红星》的故事中,觉得书中的潘冬子就是自己。
那时小伙伴在一起,经常是以娃娃书交朋友,以其中的内容为话题,“谈书论英雄”,评判好人和坏人,有时争得脸红耳赤,可从心眼里感到痛快敞亮。有时就以娃娃书为剧本,模仿其中的故事情节,玩好人和坏人的游戏,可大家都想当好人,最后只好用划拳来决定角色分配,赢者就装正面人物。那场面往往会把人逗得前仰后合,笑得肚子疼,还有的开心地流出了眼泪。那是简单的生活,那是无忧无虑、有滋有味的氛围,几十年后那些小伙伴再相聚,也会将那场面娓娓道来,开心一笑。
渐渐地我不再满足去小卖部看娃娃书,我们想真正地拥有更多属于自己的娃娃书。可是,父母给的零花钱非常有限,我们拥有的娃娃书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多。后来,我们几个有娃娃书的同学就将所有人的娃娃书集中起来,放我家里木箱子里。每次抽屉打开,映入眼帘便是各式各样的娃娃书,有神话的、历史的、有幽默搞笑的,看到的人无不充满艳羡。当然,除了自己阅读,对于别人借阅的要求,我们也非常爽快地回应。或许收藏娃娃书的快乐,不仅在于自己的珍藏过程,还在于和朋友一起分享。
我生在那贫穷的年代,想买一本娃娃书也不是容易事,有时实在想看书了就找婆婆要几个铜钱到小卖铺里买了上一本,可这也不是长远之计,就想办法挣钱。如上山摘金银花、采五倍子,砍些黄荆条;收牙膏皮、废纸等到供销社卖点钱。
记得有一个暑假,见几个小伙到一家附近的一个砖瓦厂搞农副业挣钱,一看是背黄土,结果几天下来,肩膀磨破了皮,却只挣了一块五角钱,当然有自己的劳动成果仍是非常高兴的事儿。日积月累,有了五块钱,就跑到十几路外的小镇上的新华书店里去买书。书店里娃娃书丰富,如《铁道游击队》、《小兵张嘎》、《林海雪原》、《雷锋的故事》……,让人看花了眼,一头钻到娃娃书里面,不停地翻阅,每一本都爱不释手,每一本都想买。当时就想,如果书店里有我的亲戚多好!要是能送我一本那该多美!可那些营业员有些不近人情,看到我拿了这本拿那本就训斥,即使遭了训斥,也不在乎,继续翻阅,最后我买了五本娃娃书,当时不知有多高兴,生怕把新书弄坏了,就找一些牛皮纸给它们包上书皮。
可能是从那时起就养成爱惜书的习惯,包括后来读大学,很少用笔在书上做记号,重点都记在笔记本上,让书始终保持原始的美观。
后来父母见我喜欢读书,到了镇上偶尔带上几本。爷爷在做家具时,还请木匠帮我做了个书箱,从此我就有了藏书的地方。四十年过去了,那些书箱和娃娃书还在,这些尘封多年的娃娃书重新出现在我眼前时,真是还有一种与故友重逢的欣喜之感。现在我喜欢写点小东西,或许就源于童年的娃娃书!每次发表一点小文章,都觉得是儿时看娃娃书的功劳!
如今,这些娃娃书已经泛黄了,成了文物,可上面印有太多流年的痕迹,昔日情景仍历历在目。